为了积极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为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地方立法表达利益诉求提供畅通渠道,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立法透明度,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梧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立法听证。现将立法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16年10月21日上午9:00。
二、听证地点
梧州市迎宾路19号市联合办公大楼五楼市人大第一会议室。
三、听证内容
(一)条例草案设定的行政处罚是否合法、适当?
(二)条例草案设定的行政强制是否合法、适当?
四、听证陈述人、旁听人
(一)社会公众代表听证陈述人:7人。对听证内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符合报名条件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报名。听证会组织者将从报名参加人员中,根据代表不同观点的各方都有适当名额的原则筛选确定。
(二)听证旁听人:5人。从报名申请作为社会公众代表听证陈述人但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筛选确定。
听证陈述人和听证旁听人经确定后将另行通知。
五、报名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居住或工作在梧州市辖区范围内,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二)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及相关情况,热心公用公益事业发展,具备一定的语言组织表达能力;
(三)能够如期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四)同意公开姓名、职业、工作单位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五)填报《听证陈述人报名表》,并准备书面发言材料。
六、报名事宜
(一)自即日起接受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
(二)《听证陈述人报名表》和《梧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请从梧州人大网http://www.gxwzrd.gov.cn首页“法规草案征求意见栏”下载。
(三)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8日下午6:00。
联系电话:0774-6022015(兼传真)
联系地址:梧州市迎宾路19号梧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邮编:543003
电子邮箱:wzsrdfgw@163.com
联系人:谭伟成、余丽娜
附件一:听证陈述人报名表
附件二:梧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
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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