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循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23-07-18  分享到:

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促进循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


经2023年7月13日梧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四十一次主任会议研究,现将《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循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及其起草说明在梧州人大网公布,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社会各界群众可以直接登录梧州人大网(http://www.gxwzrd.gov.cn/)提出意见,可以将意见寄送梧州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通信地址:广西梧州市迎宾路19号市联合办公大楼,邮政编码:543003,电子邮件发至:wzrdcjw@163.com)。联系电话(传真):0774-6021970。

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1日。



梧州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2023年7月18日




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促进循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

(草案第二稿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落实市委关于推进“大力实施工业振兴,再造一个工业梧州”的决策部署,推动循环产业向规模化、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变,加快全产业链优化升级,促进我市循环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充分采纳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结合本市实际,作出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大力实施工业强市目标,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强化循环产业集聚引领功能,坚持延链补链强链、集群式发展,推动循环产业转型升级,力争到2025年全市循环产业产值达到1000亿元,到2030年,把梧州临港经济区循环片区打造成全国循环经济先进示范和广西标杆园区,循环产业全面绿色转型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二、【构建现代化循环产业体系】市人民政府应当围绕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依托梧州临港经济区循环片区、梧州市长洲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坚持全产业链发展思路,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推动再生铜、再生铝、再生铅、再生锌、再生塑料、再生不锈钢、再制造等循环产业延伸发展下游精深加工,积极推进循环产业数字化改造、智能化升级,推动循环产业从中低端向中高端,从原材料向新材料、从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迈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精准聚焦重点产业链招商,加快构建具有梧州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循环产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三、【建设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市人民政府、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园区管委会应当以建设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为契机,积极推动市场主体参与,加快打造“回收站点→分拣加工中心→集散交易中心市场→园区用废企业”四级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

市人民政府、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园区管委会应当加快补齐循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短板,建立健全产品交易市场体系,推动再生资源全产业链数字化平台建设,建设华南地区循环产业集散基地,打通回收、生产、销售、融资、仓储、物流等重点环节,打造内外贸一体化的区域性交易平台。

市人民政府应将废旧物资回收相关设施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障用地需求。支持再生资源行业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切实发挥循环产业助力降碳行动作用。

税务部门应当探索再生资源回收税收征管模式,通过创新建立与纳税信用级别、纳税人税收遵从度等相关联的“白名单”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回收利用。

四、【加强科技创新】市人民政府、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园区管委会应当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和载体建设。实施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计划,支持循环产业企业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申报建设国家和自治区级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和广西资源循环技术与装备产业研究院,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推进企业与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创新团队深化产学研合作,促进产学研用一体化。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市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企业研发经费投入情况给予奖励。

五、【建设基础设施和标准体系】市人民政府、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园区管委会应当大力推进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循环经济产业国家级示范园区建设。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支持园区建设标准厂房、公共基础设施、生产性服务平台设施等项目。完善李家庄码头、赤水港码头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梧州海关再生金属检测实验室扩建,协调提升长洲水利枢纽通闸时效。

市人民政府、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园区管委会应当打造国家级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具有行业权威的再制造件检测机构。鼓励和引导企业或行业协会参与制定报废汽车拆解、拆解产物再利用及废弃物处置等国家标准体系,将先进工艺、技术、经验、优秀成果转换成行业标准。

六、【促进产业绿色发展】市人民政府、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园区管委会应当大力推广利用产业园区、企业厂房、建筑屋顶等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绿色电力交易等方式消纳绿色能源。引导企业根据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运用新工艺、新技术和绿色低碳技术开展节能改造,支持余热余压回收利用,降低能源消耗成本。支持创建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和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骨干企业,提高再生资源与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

七、【加强政策和要素保障】市人民政府应当贯彻落实自治区《广西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梧州循环经济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98号),制定出台我市落实支持政策的配套实施细则,把自治区支持政策转化为具体项目、惠企措施,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具体措施,支持循环产业做大做强。

市人民政府、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园区管委会应当落实专项扶持资金,统筹利用上级转移支付、专项债等资金,支持循环产业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充分利用各类金融工具给予企业优惠支持。引导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直接融资。

市人民政府、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园区管委会应当强化用地林地、环保能耗指标保障。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合理安排循环产业发展空间规模,全面梳理闲置土地,盘活存量土地,优先保障循环产业项目用地合理需求。合理配置林地指标、污染物排放指标、能源指标,统筹全市指标优先支持循环产业项目建设。积极推动循环产业项目列入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在自治区层面保障项目用地林地、环保能耗指标。

八、【人大监督】市大常委会、有关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方式,依法对本级人民政府执行本决定情况进行监督。

九、【施行日期】本决定自  年 月  日公布之日起施行。




《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循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

(草案第二稿征求意见稿)》

的起草说明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再造一个工业梧州”战略,推动循环产业向规模化、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加快全产业链优化升级,促进我市循环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计划以市人大常委会名义出台关于促进循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目前,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充分采纳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结合我市实际,起草形成了《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循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决定》草案)。现将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本决定的必要性

循环产业作为我市支柱产业取得了长足发展,2022全市循环产业规上工业产值达到600亿元,占全市规上工业总产值的40%以上,已成为我市第一大产业。2021年和2022年税收均超过20亿元,2022年全市循环产业税收入库28.81亿元,税收占全市税收总量的27.13%,在全市税收总量中占据重要地位。与此同时,循环产业发展也面临要素和政策支撑不足等挑战,存在着产品链集中在中低端等问题,为加快推动绿色发展、实现高质量发展,出台促进循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十分必要。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体现。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重要部署,提出“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为更好统筹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经过多年建设发展,梧州循环产业作为我市支柱产业,已初步建成“回收—拆解—粗加工—精深加工—终端产品及贸易一体化”产业链条,2022年底,在梧州临港区循环片区和市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布局了133万吨再生铜、150万吨再生铝、165万吨再生铅、15万吨再生锌、370万吨再生钢铁、50万吨再生塑料等产能规模。但循环产业总体上仍然处于产业链中低端,不同程度存在着产业链不完整,已投产的项目基本上是以基础性、附加值偏低的初级产业项目为主,影响了产业链提质增效。因此,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我市循环产业全产业链优化升级,加快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步伐,十分紧迫。

二是落实新发展理念、实现循环产业绿色发展和创新驱动的必然要求。2021年7月,国家正式提出《“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的经济体系,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指明了“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路径。在“双碳”背景下,我市循环产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创新驱动的发展之路越来越迫切。绿色发展方面,近年来,梧州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立足发展循环产业推动绿色升级,调结构转方式初见成效。但仍然存在废旧资源再生利用企业存在设备简陋、技术落后、环保不达标的现象。创新驱动方面,我市高度重视把技改扩规作为推动工业经济的重要抓手,按照“工业强市,产业兴市”的战略,积极推进实施“千企技改”工程。但是我市循环产业研发强度总体比较低,精深加工能力不足,产品结构单一,高附加值和高新科技产品比重偏低。因此,通过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标准引领,推动我市循环产业补链延链强链,加快实现从中低端向中高端、从原材料向新材料、从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迈进,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十分必要。

三是建立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实现循环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规划》强调资源循环和高效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可持续性等方面契合了循环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市加强构建废旧物循环利用体系,以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来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同发展。目前园区企业原材料主要依赖于废旧物资回收,但企业回收点设立以及交易平台和回收体系建设尚未健全,一些主要再生资源对外依存度高,资源利用效率总体上仍然偏低。因此,我市发展循环产业、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再生资源利用水平的需求十分迫切。

二、《决定》草案依据和参考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23年修正)《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等法律法规。

(二)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铝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2022年9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广西循环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广西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梧州循环经济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98号)《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梧政发〔2021〕9号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梧政办发〔2022〕118号)《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决定》(2005年10月26日厦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循环经济发展的决定》(2015年6月26日阜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等。

三、关于《决定》草案的起草过程和征求意见情况

(一)重大事项决定前期准备阶段:2023年2月至3月

1.成立工作小组。拟定工作方案,确定指导思想,成立起草工作小组。

2.收集整理资料。收集整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地方性法规,为草案起草提供依据。

3.组织学习和开展调研。2023年4月上旬至5月上旬,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学习。组织、邀请相关单位赴南宁、百色、到临港经济区循环片区、长洲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等地进行重大事项决定前期调研。

(二)初稿拟定、修改阶段:2023年4月下旬

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完成《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循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草案初稿)。

(三)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

1.第一次征求意见。2023年4月25日,已完成征求有关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和有关单位的意见,共收集意见建议5条。

2.第二次征求意见。2023年7月18日,征求有关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和有关单位、人大代表的意见,目前正在征求意见阶段。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继续按工作方案做好《决定》草案起草的各环节工作,完成评估论证、审查报批等相关工作后,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名义将决定草案送审稿报送市委审批,8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四、关于《决定》草案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决定》草案共六个部分,不分章节,共九条。主要内容有:

第一部分是总则,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主要是阐明目前我市循环产业面临的机遇,确定循环产业区域布局,明确循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方向和总体目标。

第二部分构建现代化循环产业体系。主要是着眼循环产业全产业链的各个环节,根据未来发展趋势,针对存在问题做出规定,明确循环产业精深加工的重点发展方向和领域,有针对性地提出开展精准招商的措施。

第三部分是技术和配套,包括第三条建设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第四条加强科技创新、第五条建设基础设施和标准体系。主要是对循环产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循环产业回收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完善生产性服务业、完善基础设施和标准体系规范等方面做出规定。

第四部分是绿色发展,包括第六条促进产业绿色发展。主要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理念的要求,围绕“双碳”目标任务,聚焦循环产业走绿色生态、低耗高效之路,对节能降耗、清洁生产、环境保护等作出规定。

第五部分是政策要素支撑体系,包括第七条政策和要素保障。主要是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支持广西梧州循环产业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细化工作措施,加大土地林地、环保能耗等要素支持和保障,提升财政金融、资源利用支撑度等作出规定。

第六部分是决定实施要求,包括第八条人大监督、第九条施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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