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市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的编制工作,加强地方立法的针对性、系统性、可操作性,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根据《梧州市立法条例》《梧州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开征集我市2023年地方性法规建议项目和政府规章建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市各级国家机关、政党、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公民均可以提出立法建议项目。
二、立法建议项目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限,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三个方面提出。
三、提出立法建议项目,应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市委工作要求,为打造“一极三城”,建设“四个梧州”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四、立法建议项目应当以书面提出,包括立法建议项目的名称、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规范的事项等主要内容。有条件的,可以提供法规规章草案建议稿及有关资料或者登录梧州人大网(http://www.gxwzrd.gov.cn/)下载填写立法建议项目表。
五、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的截止时间为 2022年8月31日。
六、立法建议项目可以通过信件、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递送,并请注明建议人姓名(单位名称)以及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

特此公告
梧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梧州市司法局
2022年7月22日
附件:http://www.gxwzrd.gov.cn/attached/1/file/20200709/20200709113740_2948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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