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主任会议,听取有关报告,研究讨论相关事项,决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3月28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中贤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有关专(工)委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议程准备情况的汇报,研究了2022年工作要点(草案)、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主要工作时间安排、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时间、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日程安排(草案);听取了有关专委对“一府一委两院”关于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情况汇报。
会议建议,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议程主要有:听取梧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草案);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梧州综合保税区建设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草案),审议有关人事任免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远洲、姜云飞、叶剑强,秘书长阳永煊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会议。
(文/罗枚 吴蓝天 图/黎洁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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