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至18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立法调研组,由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牵头,常委会法制委、法工委参与,联合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等部门,深入蒙山、藤县、岑溪、龙圩等4个县(市、区),就《梧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条例(修改稿)》)开展立法调研座谈。
座谈会上,调研组充分听取各县(市、区)人大、政府就本辖区内养犬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及部分宠物经营机构、人大代表、群众代表、爱犬人士等与会人员结合实际情况,围绕《条例(草案修改稿)》条款内容积极建言献策。
调研组指出,开展养犬管理条例立法调研是市人大常委会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在立法环节中注重倾听人民的声音,吸纳民意、汇集民智,把各方社情民意融汇到法规条文之中,立良法保善治,为城市养犬管理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李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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