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听取、审议和表决通过有关报告。会议决定,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中贤主持会议并讲话。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黎永益、李桂珍、徐远洲、姜云飞、叶剑强、曾健勇,秘书长阳永煊等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副市长苏颖,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委、市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人及二级、三级调研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会议。
会议把学习宣传贯彻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列为第一项议程,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审议了《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列席人员的决定(草案)》、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议程(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草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列席人员的决定》、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议程、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又讯 当天,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主任会议,研究相关议题;召开第十次主任会议,听取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分组审议情况汇报。
(文/吴蓝天 图/黎洁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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