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21-09-18  分享到: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

听取和审议有关报告,表决通过有关报告和人事任免事项等


 

9月17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报告,表决通过有关报告和人事任免事项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黎永益受委托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桂珍、徐远洲、苏建中、叶剑强,秘书长阳永煊等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黄中贤,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曾健勇,副市长苏颖,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蔡可辉,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委、市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人,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列席会议。




受任命人员接受任命书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广西壮族自治区柑橘黄龙病防控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八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委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八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审议了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列席人员的决定(草案),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议程(草案),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梧州市六堡茶文化保护条例(草案)》(三审),《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方芳辞去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以及有关人事任免案;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梧州市六堡茶文化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


受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列席人员的决定、《梧州市六堡茶文化保护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议程、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关于接受方芳辞去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当天,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十八次主任会议,听取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分组审议情况汇报。

(文/吴蓝天  图/张日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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