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十二次主任会议召开,研究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准备工作有关事项,听取有关报告等。会议决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7月29日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黎永益受委托主持会议。

主任会议研究了增加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议程的有关事项,并听取市人大有关专委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关于各项议程准备情况的汇报。会议建议,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建议议程主要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审查批准2020年市本级决算;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21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茶产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关于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梧州市六堡茶文化保护条例(草案)》(二审);审议有关人事任免案。

会议讨论了市人大有关专委对“一府一委两院”关于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情况报告,同意将相关报告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
会议研究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日程安排(草案),研究确定了市级人大代表“履职之星”人选。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桂珍、徐远洲、苏建中、程权、叶剑强,秘书长阳永煊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会议。
(吴蓝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