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决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7月下旬召开
6月10日,梧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十一次主任会议,研究讨论有关事项和工作方案,决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在7月下旬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谢凌云主持会议。

主任会议听取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议程(草案)准备情况的汇报,研究了会议召开时间及有关工作安排。会议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执行情况、关于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关于我市茶产业发展工作情况、关于我市社会保险工作情况等专题调研的工作方案;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的工作方案,以及市十四届人大八次会议重点督办建议。

会议建议,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议程主要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审查批准2020年市本级决算;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21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茶产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梧州市六堡茶文化保护条例(草案)》(二审),以及审议人事任免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黎永益、李桂珍、徐远洲、苏建中、程权,秘书长阳永煊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文/陈素雅 甘沁雨 图/张日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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