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加强对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督,认真贯彻长洲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长洲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安排,3月30日上午,长洲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对长洲区政府24个工作部门进行了监督评价。监督评价的内容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各项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本级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意见和建议的办理情况;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到本部门的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为民办实事情况等。
在常委会专题会议上,长洲区人大监督评价小组分别报告了监督评价工作情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负责人作经验发言,区政府办、区水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作了发言。随后,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6名区人大代表进行无记名投票,对区政府24个工作部门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进行票决评价。
(长洲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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