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至25日,长洲区人大常委会组成4个监督评价工作小组,由常委会副主任带队,分别对24个政府部门开展监督评价调研。
结合城区实际,长洲区人大常委会出台了监督评价工作方案。监督评价调研后,长洲区人大常委会将召开专门会议,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及部分人大代表对各部门单位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进行票决评价,评价结果报城区党委,并抄送城区政府。
(黄云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