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广西检察机关精品、优秀公益诉讼案件和检察建议等评选结果出炉,藤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邓某钟交通肇事案入选化解社会矛盾精品刑事案件;督促保护英烈纪念设施案入选“优秀检察建议”;李某雄社区矫正监督案入选刑事执行检察和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优质案件……
藤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协调“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用一组组数字、一项项荣誉,让公平正义看得见,让法治精神传扬于藤州大地。2020年,该院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先进基层人民检察院等市级以上集体和个人荣誉73项。
挖掘刑事职能深度,化解社会矛盾
2019年12月6日下午,邓某钟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国道由藤县天平镇往平南县大安镇方向行驶,行至天平镇冷水村路段时,与因故障停放在路面上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追尾,造成邓某钟及一名乘客受伤、一名乘客死亡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经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调查和梧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复核,邓某钟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
案件移交到藤县人民检察院,该院副检察长梁昌贤作为该案承办人,提前介入案件进行引导侦查机关侦查取证。刑检干警在依法侦查取证同时,认真梳理、审视被害人与被告人、营运现状与车辆管理秩序、因案返贫与脱贫攻坚之间的内在关联。“一个事故导致了多个家庭生活破碎,我们检察机关在依法严惩犯罪的同时,还要注重改进办案方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化解社会矛盾。”在讨论会上,梁昌贤说道。
在对被害人家庭积极实施司法救助的同时,经深入调查,梁昌贤等检察干警发现邓某钟非法营运一案并非个别现象。非法营运车辆大多安全性能不符合要求,违规客运且严重超载现象在乡镇普遍存在,严重威胁着群众的生命安全。藤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向藤县交通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并与藤县交通管理局联动行动,进行实地调研,就如何解决非法营运现象形成了调研报告,制定了具体的对策改善上述突出问题,为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保驾护航。
一直以来,藤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创新工作机制,坚持运用“枫桥经验”,着力化解社会矛盾,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20年,该院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576人,起诉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629人;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活动12场次,宣传主题包含禁毒、校园欺凌、预防性侵害、常见罪名等方面,覆盖学生15000余人次。
拓展检察监督宽度,维护公共利益
藤县和平镇、平福乡、宁康乡的烈士纪念设施于1998年被列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20年3月11日至17日,检察干警在开展英烈保护公益诉讼工作中,发现部分纪念设施长期疏于管理,杂草丛生,革命烈士事迹简介缺失,不利于英烈精神的宣传和传承。
“我们要充分利用公益诉讼手段,守护好英雄烈士的荣誉和尊严。”该院分管副检察长李永提出了要求。针对这些情况,藤县人民检察院向县相关部门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责任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切实做好对烈士陵园管理维护工作,同时探索建立烈士陵园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将英烈保护宣传工作纳入管理机制范围,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学习和传承英烈精神的法律意识。
相关责任部门采纳检察机关建议,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合力整改,成效显著。2020年4月,藤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进行“回头看”,发现革命烈士纪念碑碑文颜色清晰,破损的设施也被修复好,陵园也设置了垃圾桶和警示标语,整体环境整洁干净,烈士陵园又恢复庄严肃穆。
2020年,藤县人民检察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1件,比上年增长215%;立案39件,比上年增长200%;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份,行政机关均采纳了检察建议并依法履职,诉前检察建议整改率100%。通过磋商方式办理18件,提起诉讼1件,依法维护社会工作利益。
提升检察站位高度,促进社会管理
2020年5月9日,藤县人民检察院在社区矫正检察中发现,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刑罚的社区矫正对象李某雄仍持驾驶证开车上路,甚至驾驶轿车到濛江司法所参加集中教育学习。
“社区矫正对象违规持有驾驶证开车上路,折射出的是一个严重的社会治理问题。”藤县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主任蒙燕说道。该院高度重视该案件,指出藤县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方式存在局限性,矫正形式比较单一,实地查访比较少,缺少对社区矫正对象在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了解等。检察院及时向县司法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督促其合理调整监管方式,加强对李某雄监督管理。
藤县司法局采纳了该院意见,及时协助交通管理大队吊销李某雄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合理调整了矫正方案,加强排查堵塞漏洞。该案在有效避免因再次发生交通事故带来的社会危害的同时,也促使藤县司法局把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治工作由横向向纵深发展,有效提高了社区矫正效果。2020年藤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纠正监外执行活动违法案件17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7件,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林伟宁 黄雪媚 唐小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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