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的决定
(2020年12月28日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2月上旬召开,具体日期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并予以公布。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梧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审查和批准梧州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梧州市全市与市本级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市本级2021年预算;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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