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
市十四届人大八次会议 于2021年2月上旬召开
12月2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有关决议、决定,决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2月上旬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谢凌云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黎永益、李桂珍、苏建中、程权、叶剑强,秘书长阳永煊等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3人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浩岭,市委常委、副市长李备战,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人,以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市本级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0年市本级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并举行分组会议,审议有关决议、决定草案,审查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0年市本级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0年市本级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的决议》《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的决定》《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列席人员的决定》。
谢凌云指出,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的决定、关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列席人员的决定。开好市十四届人大八次会议,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动员和团结全市人民战胜前进道路上的风险挑战,在新发展阶段全力打造“东融”枢纽门户城市、加快建好广西东大门,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胜利,为“十四五”时期起好步、开好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次代表大会的一个重要议题是审查批准梧州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各有关方面要强化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密切配合,全力以赴做好大会各项筹备工作,特别是要扎实做好大会审查批准我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的各项准备工作,把市委关于梧州“十四五”发展的决策部署转变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行动。

当天,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十九次主任会议,听取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分组召集人关于各项议案审议情况的汇报。
(文/李欣鞠 图/张日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