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暖民心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20-11-16  分享到:

为提高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助力脱贫攻坚的精准度和实效性,市检察机关积极践行“枫桥连心”机制,主动对接、深度融入脱贫攻坚大局,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加强纵向与横向联合救助帮扶机制,形成救助合力,加大对生活困难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力度。

2020年11月12日,自治区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麻玉芬、蓝小芸,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卢军,藤县县委政法委书记莫德锦、藤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凯兵等来到藤县天平镇,对一起刑事案件被害家庭邓某武一家进行联合司法救助。自治区人大代表何爱宁、黄剑明应邀参与活动。


当检察官分别将16万元和3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给邓某武时, 不善言辞的邓某武以锦旗感谢检察机关一年来的热心和真情。


2019年12月6日,申请人邓某武未成年的女儿邓某静乘坐的面包车与停在路边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邓某静受重伤。事故发生后,加害方仅赔偿了5.5万元,而邓某武与其年迈的母亲均患有糖尿病,需要长期服药调理,家中三个女儿还在上学,邓某武平常时在家照顾老人和孩子,无法外出务工,其妻子近几年外出务工但收入不稳定。而且,邓某静先后到藤县人民医院、桂东人民医院医治,共花费医药费、伙食费等20多万元,尚有近12万元医药费无力支付,后续治疗还需大笔费用,邓某武的妻子为了照料女儿不得不辞去工作,家庭失去了经济来源。

邓某武的家庭原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于2017年脱贫,但在车祸发生后因案返贫。为此,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承办人员审查案件后依职权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检察院。在实地调查了解被害人获得赔偿的情况、家庭生活状况及医疗情况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被害家庭启动多级联合救助,及时将救助金发放到邓某武手中,缓解其经济困境。

多级检察机关同时就该案与县扶贫办、医保局、民政局等部门召开联合救助协调会,调动各方力量给予申请人帮助。其中,藤县社会扶贫促进会给予救助金1.5万元,县妇联给予救助金3000元,民政局评定邓某武户为低保户,享受A档低保金,邓某静也获得了残疾补助。

2020年11月12日,检察人员和各界代表继续在藤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广西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座谈会。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承办人蓝小芸在会上介绍了该案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办理情况,同时对梧州市人民检察院、藤县人民检察院及藤县各部门对案件当事人的关心和帮助、司法救助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卢军介绍市检察机关近年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情况。卢军表示,市县两级检察机关以服务大局为导向,促进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结合,努力做到救助效果最大化,2018年以来,梧州市检察机关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开展联合救助案件7件,已发放司法救助金68.5万元。

座谈会上,自治区人大代表何爱宁表示,看到邓某武一家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生活有了基本保障,受伤孩子也很坚强,让人非常感动,充分体现了司法温暖和柔情。同时,希望政府、司法机关后期能监督合理节约使用救助金,加强心理疏导,也借此机会呼吁更多社会爱心人士加入到救助行动中。

(文/黄雪媚 李孔平 雷丽兰  图/吴东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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