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覃仕平辞去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0年11月20日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20-11-20  分享到:

梧州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覃仕平辞去自治区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01120日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决定:接受覃仕平辞去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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