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决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在11月19日召开
10月15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十五次主任会议,研究讨论有关事项和工作方案,决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在11月19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谢凌云主持会议。

主任会议听取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准备情况的汇报,研究了会议召开时间及有关工作安排;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关于我市县域经济发展情况、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关于我市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发展情况、关于我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等专题调研方案,以及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会议建议,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议程主要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县域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査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委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梧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草案)》(三审);审议有关人事任免案等。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黎永益、李桂珍、苏建中、叶剑强,秘书长、二级巡视员阳永煊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以及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了会议。
(文/李欣鞠 图/石东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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