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9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
(2020年7月29日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覃震西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李旭长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19年市本级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的报告,决定批准2019年市本级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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