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梧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听取和审议有关报告,表决通过有关决议及人事任免案。会议决定,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1月6日召开。

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全桂寿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凌云主持会议,副主任李桂珍、徐远洲、苏建中、程权、叶剑强,秘书长阳永煊,以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浩岭,市委常委、副市长马辉,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市本级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9年市本级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9年市本级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的决议》《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列席人员的决定》《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欧阳静波辞去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以及人事任免案。

谢凌云指出,临近年底,一方面要冲刺完成今年的工作目标任务,另一方面要抓紧谋划明年的工作开局。全市各级人大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会提出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点方向、主要任务、工作重点和重要举措,推进地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以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做主为己任,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人大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健全代表联络机制,落实好自治区《关于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推进“混合编组、多级联动、履职为民”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完善履职平台建设,高质量、常态化谋划开展好代表履职活动,抓好代表履职成果转化,加强代表意见跟踪督办,督促各级各相关部门向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交出满意答卷。
谢凌云强调,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有效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工作有亮点、有创新。要认真总结常委会今年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正在进行的工作,确保全年工作目标如期完成。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谋划好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代表专题调研等工作计划,为明年工作起好步、开好局打下坚实基础。要做好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筹备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人大、市委的要求上来。要强化服务保障,确保大会顺利举行、圆满成功。
( 文/曾燕 图/石东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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