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桂两省(区)四地检察机关“一盘棋” 携手共护西江流域生态环境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19-09-30  分享到:


9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贵港市和广东省肇庆市、云浮市的检察机关,在梧州市人民检察院举行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框架协议签约一周年纪念活动暨新闻发布会,共商两省(区)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合作大计,共谋两省(区)四地检察机关共赢良策。



去年927日,梧州市人民检察院与广东省肇庆市、云浮市人民检察院达成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框架协议。在协议签订一周年之际,为更好地适应构建“南向、北联、东融、西拓”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的需要,持续深化两省(区)检察协作,服务保障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贵港市人民检察院也受邀作为新增成员签署该框架协议,粤桂两省(区)四地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领域的交流协作上开启了新篇章。



根据新的《框架协议》,肇庆、云浮、梧州、贵港四市检察机关达成以下七点共识:一是开展西江流域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集中大排查;二是搭建跨越两省(区)四地的信息共享平台;三是建立共同部署专项活动机制;四是建立案件线索移送机制;五是建立类案统一尺度机制和重大个案协作机制;六是建立定期联席会议机制;七是建立人员培训合作机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巡视员潘婧奎在签约仪式上提出,希望今后两省(区)四地检察机关以签署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框架协议为开端,主动抓好各项决策部署和协议内容的落实落地,因地制宜开展好工作,为全面改善西江流域生态环境、打造西江生态安全屏障和共建珠江-西江经济带千里绿色生态走廊作出应有的贡献。



“梧州市检察机关将与肇庆市、云浮市、贵港市三地检察机关努力凝聚保护西江流域的最大合力,进一步发挥框架协议联络纽带作用、办案助推作用、创新带动作用,真正让西江也成为造福华南地区人民的幸福河!”梧州市人民检察院黄昱检察长在活动中表态。



签约仪式后,两省(区)四市检察院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如何评价肇庆、云浮、梧州、贵港就四地开展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签订框架协议这项举措”“检察机关在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机制方面有何举措”……来自两广各地新闻媒体的记者就一系列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提问,四市检察院代表分别予以详细解答。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就社会公众关心的“9.3广东垃圾倾倒案”“破解非法码头十年难拆之隐”等热点焦点问题予以回应,现场交流气氛热烈。



新闻发布会后,与会检察院领导、检察干警代表前往西江上游浔江藤县段开展实地考察活动,进一步深化粤桂两省(区)四地检察机关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展示梧州市检察机关履行《框架协议》所取得的工作成效。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此次活动是两广四市检察机关加强区域沟通协调配合的再升级,必将进一步提升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的层次和质效,更好地保护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梧州市检察机关将与肇庆市、云浮市、贵港市三地检察机关相互支持,加强协作,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加大对西江流域破坏生态资源、污染环境的公益诉讼案件的查办力度,积极摸排公益诉讼线索,增强生态检察联动效能,自觉把公益诉讼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为促进西江流域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巡视员潘婧奎,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远洲,梧州、肇庆、云浮、贵港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梧州市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邢广良,以及市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海事、航道管理等负责人出席本次活动。参加活动的还有四地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四地辖区内西江流域基层检察院检察长。



(林华明 苏杨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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