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个坚持”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19-09-17  分享到:


近段时间以来,藤县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粟战书委员长在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鹿心社书记在全区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人大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和全县工作大局,积极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方面的理论探索,目前初步形成了以“七个坚持”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共识,用来指导今后人大工作的实际工作和实践创新。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必须要把牢方向,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通过人大工作,确保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实践中,就是要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同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服从服务于党委的中心工作,坚决维护同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从事人大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对党忠诚。要忠诚于党的信仰,必须心怀感恩之心,心系人民,深入基层“接地气”,问政于民,问需于民,努力为民解忧,增进与群众的感情。做好人民的代言人,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要增强政治意识,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权威。要紧紧围绕党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及早落实工作措施,真正做到与党委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同步。始终坚持重大事项、重要活动、重点工作,包括监督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事前主动向党委请示,事后及时向党委报告,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服从党委的决定。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就是要坚持抓大事、议大事的原则,把党委的重大决策和各个阶段的中心工作,作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重要内容,确保党委各项重大决策的落实,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建设创造良好和谐的法制环境。



二、要坚持主动作为,积极服务全县中心工作



县级人大常委会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正确处理人大本职工作与全县中心工作的关系,主动服从和服务于全县工作大局。按照县委的部署和要求,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要主动担当,积极融入中心工作,认真参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社会维稳等重点工作,亲临现场,出谋划策,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实现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支持的目的。要高度重视对所联系乡镇工作的指导,围绕脱贫攻坚“一号工程”,经常深入联系乡镇、农村、社区、农户,蹲点调研,检查指导,尽心竭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支持和帮助联系乡镇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各项工作。要积极做好信访工作,信访工作人员接待来信来访群众要做到态度热情、耐心解答,宣讲政策,说服教育,指导和引导信访人员依照法律程序办事,支持各部门、各基层组织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大局。



三、要坚持抓好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服务发展大局



县级人大常委会要正确处理好县委决策权和人大决定权的关系,在方式上做到重大事项的决定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合拍,在内容上做到重大事项的决定与人民群众合心,在执行上做到重大事项的决定与“一府一委两院”合力。要根据本县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以及社会事业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重大事项,在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适时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及时把党的主张和社会关切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行动。要审时度势,针对全县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在两个月召开一次人大常委会会议的惯例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增加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的次数,及时审议并表决批准县人民政府的相关议案;对县里的重大项目建设要在职权范围内依法给予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难事快办。



四、要坚持抓好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



在工作监督方面,要精心选准选好议题,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实施专项工作监督。为了提高审议质量,县人大常委会领导要亲自任组长,组织力量带着议题在会前到相关部门、单位、企业和乡镇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在听取“一府一委两院”各有关专题报告后,提出质量高、针对性强的审议意见,既推动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又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实施。在法律监督方面,执法检查工作应突出重点,要以分组或联组的方式,对一批法律法规在全县的实施情况组织深入的执法检查。为了增强执法检查实效,在执法检查前首先应该组织相关人员熟悉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开展执法检查做好准备;在执法检查活动中和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针对所发现的存在问题及时向“一府一委两院”提出审议意见,并对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以促进相关法律、法规在全县更好地贯彻实施。



五、要坚持抓好人事任免,落实宪法宣誓制度



人大常委会在人事任免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事,既要充分尊重组成人员的意见,保证组成人员的权利得到有效行使,又要确保党管干部原则的充分体现,很好地实现党委的意图。要依照自治区、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的工作要求,坚持对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或人大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国家工作人员都组织宪法宣誓仪式。通过进行庄严宣誓,彰显宪法权威,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观念,激励和教育他们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六、要坚持抓好代表工作,增强履职能力



在代表工作中,一是要注重加强代表的学习培训,要精心组织举办人大代表履职行权培训班,对人大代表进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鹿心社书记在全区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以及如何撰写和提出议案建议,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知识和财政预算知识等多个方面的知识培训,提高代表的政治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也可以通过委托乡镇人大以开展集中培训等有效方式,让代表认真学习《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基本知识,使代表明确自身的地位、作用、权利和义务,提高依法行使职权的能力。要充分利用“人大代表履职活动中心”和“人大代表之家”这个平台,向代表宣传政策,接待来访,化解矛盾,提出意见建议,增强监督工作效能。通过这一平台,把人大代表有机地组织起来,实现代表闭会期间履职常态化。要坚持邀请若干名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让代表多了解人大常委会日常工作、会议议题,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提高人大常委会的审议质量和决策水平。要把密切联系代表形成常态化、制度化,更好地倾听代表呼声,虚心向代表学习,更好地推动人大常委会工作和“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开展。



七、要坚持抓好人大宣传工作,唱响人大好声音



为了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果,需要通过“三动”来构筑起人大宣传工作的立体网络。一是县人大常委会要与“一府一委两院”互动。要做到人大宣传与“一府一委两院”宣传相结合,在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工作特点和成效的同时,也要加大对监督、支持“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宣传;“一府一委两院”在加强自身宣传的同时,也要加强对接受人大监督、改进工作情况的宣传。两者联动,才能既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又宣传民主法制建设,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二是县人大常委会要与乡镇人大联动。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特别是通讯员与各乡镇人大要保持经常性的联系,既保证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情况面向乡镇人大的宣传,也畅通乡镇人大工作及时向上反馈的渠道。各乡镇人大也应该重视人大宣传工作,建立、健全人大通讯员队伍,负责各乡镇人大工作向上的报送和宣传,加大宣传力度。三是县人大常委会要与新闻单位“舞动”。要进一步加强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与新闻单位的“双向联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既主动担当人大宣传工作的主角,又积极配合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及时通报情况,主动提供线索,指导和协助新闻单位做好人大宣传工作;县委宣传部、县电视台等媒体也应将人大宣传工作纳入全县宣传工作总体计划之中,加强与人大常委会机关的经常性联系,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协作配合,形成人大常委会机关与新闻单位双向互动、优势互补的联系机制。



(林伟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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