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决定任命:
陈捷为梧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覃振明的梧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二)
任命:
李晖萍(女)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廖克东的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