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四个支点”治顽疾促成公益诉讼多赢局面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19-06-26  分享到:


20177月以来,藤县检察院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以“四个支点”治顽疾取得明显成效。该院共发现案件线索21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8件。特别是通过非法码头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助力当地党委、政府解决困扰了十年之久的违规违章“黑码头”问题,为对辖区内21个非法码头进行拆除提供了检察方案。



一是以证据收集为“支撑点”,夯实公益诉讼基础。该院在履职中发现,藤县县城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存在三处非法经营的码头,营运车辆、船只在没有任何防污措施的情况下装卸水泥、砂石,每天多达数万吨。噪声和扬尘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尤其这三个非法码头还建在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装卸的水泥、砂石泄漏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对县城20多万居民的饮用水安全造成威胁,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夯实证据基础,规范高效取证,该院制定了调查取证提纲,通过调取行政执法卷宗资料、制作调查问话笔录,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如无人机拍摄、卫星图抓拍对证据进行收集。



二是以可行检察建议为“立足点”,促成联合执法。上述三处非法码头存在近十年,责任部门几经处罚均无法根治。藤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在三处非法码头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前提下,仍为其开户、供电,为其经营提供了关键的用电条件。工信部门作为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力管理部门,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但其没有依法履行职责,督促电业公司纠正违法供电行为,导致公共利益持续受损。水利、国土部门等虽对上述三个非法码头作出过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的告知书、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仍未能拆除非法码头,致使非法码头“顽疾”难除。住建部门虽进行了调查,但没有采取进一步处理措施。正是基于上述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行政管理监督职责,存在不作为现象,导致非法码头长期存在。201897日,该院分别向县工信局、水利局、交通局和国土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四部门依法履行行政监督管理职责,督促藤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对上述非法码头采取断电措施,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建设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推进非法码头整治工作,保护县城饮用水安全。同时,结合中央环保督察,促成政府印发《藤县浔江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源整治方案》,确保检察建议有效执行。主动借力,注意发挥行政机关力量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让诉前检察建议更加切合实际,杜绝非法码头死灰复燃。



三是以跟踪反馈为“关键点”,确保取得实效。该院积极推行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制度,变“文来文往”为“零距离、面对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社区、村民代表见证,听取被建议单位意见,开展释法说理、督促整改。建立检察建议跟踪监督制度,检察人员对被建议单位整改落实情况每天跟踪监督,第一时间掌握整改进度,及时发现整改问题。要求被建议单位及时报告检察建议整改落实进度,压实工作责任。该院发出检察建议后,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县相关部门陆续拆除了4个非法码头,为全县乃至全市整治非法码头提供了检察方案,有力推动依法治理。20181028日,梧州市政府印发了《梧州市非法码头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对52个非法码头进行整治清理,达到减少污染、改善生态、优化布局、便于监管的目标。同年1129日,藤县政府印发了《藤县非法码头整治实施方案》对全县余下的14个非法码头进行拆除。



四是以联合执法为“切入点”,促成共赢局面。该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县委县政府召集相关部门建立了联合打击非法码头联勤联动机制,成立了非法码头整改专项行动专家小组,对标该公益诉讼案件拆除非法码头的港口设施、实施生态修复、实现岸坡复绿的具体做法,在全县推开非法码头整治。非法码头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共拆除非法码头21个,保护了藤县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并对已拆除的非法码头进行土地原状复原,加大沿线监管力度,强化长效管理,确保县城20多万居民的饮用水安全。



(林伟宁覃远成 胡家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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