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宗重大涉恶案件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19-06-25  分享到:


618日上午9时,蒙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何某健等22人聚众斗殴一案。蒙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申学明,蒙山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甘家科,县人民法院院长张献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梓勤,以及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乡镇干部、媒体记者、群众约60人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何某健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肆意欺压群众,破坏公共秩序,属于“恶势力”犯罪。被告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应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被告人众多,社会影响恶劣,广大群众高度关注,是蒙山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的第一宗重大涉恶案件。蒙山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案件审理工作,庭前作了精心组织和周密部署。为充分保障被告人获得辩护的权利,蒙山县人民法院还为未委托辩护律师的18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



(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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