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蒙山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蒙山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秦永炎参加会议并向会议报告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2018年1月-2019年4月,蒙山县人民法院共受理涉恶案件4件11人,已经审结1件3人,罪犯盘某、黎某、凌某等“果霸”涉恶团伙人员,因犯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被判处一年零六个月至三年零三个月不等有期徒刑,追缴违法所得,并处罚金。因“陈塘镇2.23聚众斗殴事件”引发的被告人何某、谭某等30人聚众斗殴案,部分被告人涉嫌“恶势力”团伙,案件正排期开庭。韦某等4人强迫交易涉嫌“恶势力”团伙案件也正在审理当中。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摸排方面,该院共排查出涉黑涉恶线索2条,疑似“保护伞”线索1条,均已移送县监察委、县公安局,并呈报市中级人民法院登记备案。蒙山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报告从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履行审判职责,促进司法公开等方面总结2018年以来蒙山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分析了蒙山县人民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对2019年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
会议对蒙山县人民法院2018年以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予以高度肯定,认为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为维护蒙山县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平安蒙山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同时,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希望法院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要严把案件质量关,提升案件审判效率;要构建联动机制,形成强强联合阵势;要深入基层开展线索排查,夯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基础;要拓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广度和深度,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强大声势。
(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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