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市政府有关部门汇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合作,坚持问题为导向,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对重点污染防治单位加强监管,不断完善大气污染防治联动工作机制和行政执法监管体系,促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根据2019年工作安排,3月25日开始至4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藤县、龙圩区和市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就我市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剑强参加了汇报会。
(柳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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