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至26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静华率执法检查组在我市,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情况进行检查。
执法检查组成员有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莫小峰,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方芳、何玉庭和自治区文化厅副巡视员黄燕熙等。执法检查组先后到藤县、岑溪市,以及梧州中恒集团龟苓膏保护传承基地、梧州学院西江流域民间文献研究中心、梧州粤剧保护传承基地、梧州粤剧传习所、粤剧脸谱传习所等地,全面检查我市对“一法一条例”的实施情况,听取有关工作建议。
实地检查藤县狮舞技艺传承进校园情况并与学生合影留念
查看岑溪竹芒编手工技艺保护传承基地情况
到梧州中恒集团龟苓膏保护传承基地
到梧州学院西江流域民间文献研究中心
到梧州粤剧保护传承基地
到六堡茶制作技艺传习所
在10月26日召开的汇报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我市关于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情况汇报,对相关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希望我市继续深入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坚持与时俱进,在创新中保持本色、持续发力。
汇报会现场
杨静华要求,梧州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并积极扶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组织,提升保护能力。要遵循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规律,树立正确的保护理念,多了解发掘线索,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理、研究,并进一步发掘有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要提高法治水平,不断健全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法规体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要科学谋划、与时俱进,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能力与水平,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支持传承活动,运用多样化方式将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包装,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委常委、副市长马辉代表市政府向执法检查组汇报相关工作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桂珍陪同检查。

( 文/柳双 图/石东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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