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于6月下旬审议《梧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草案),市政府高度重视《条例》起草工作,已提前将草案送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据介绍,市政府以“六快”抓紧抓实《条例》(草案)起草工作。快启动,《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立法工作计划的立法项目,也是市政府今年立法计划,市政府去年底启动《条例》(草案)起草,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快调研,今年初市政府组织立法调研组赴河南安阳市调研,学习该市立法经验和做法,并参考借鉴广州、南宁等地的相关法规;快征询,按照制定地方性法规相关程序,及时征求市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公众以及各相关部门意见;快协调,市政府分管领导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统一协调分歧意见、达成共识;快易稿,《条例》(草案)经过几易其稿后,再根据各方意见建议,及时形成定稿;快审议,市政府于6月初召开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条例》(草案),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据了解,《梧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草案)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活动,共八章四十九条。
(唐坚吴文继 郭渭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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