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主任会议,讨论研究有关方案、草案。
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全桂寿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凌云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桂珍、徐远洲、苏建中、程权,秘书长阳永煊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的副处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讨论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议程(草案)。会议决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将于6月21日至22日召开,建议议程主要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市本级决算、关于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关于我市开展城市民族工作情况等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我市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梧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和有关人事任免案。

会议还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讨论确定重点督办的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等。

(文/罗银妮 图/许敏)
【转自:《梧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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