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藤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蒙土金主持会议,副主任梁华珍、古伟东、胡杰钊、陈淼东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及副处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决定任命郭剑光同志为藤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业农村与环资城建工作委员会主任,决定免去李明强同志的藤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业农村与环资城建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决定任命朱方勇同志为藤县水利局局长,决定免去吴春生同志的藤县水利局局长职务;免去黄永坤、李宏杰同志的藤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会议同意卢君才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藤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文/图林伟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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