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准时间节点依法有序推进
市人大常委会部署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17-12-27  分享到:

本报讯(记者 杨苑君)12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传达学习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有关精神,以及自治区人大有关会议精神,就人大系统如期全面完成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凌云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远洲主持会议。


 谢凌云指出,推进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现实需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改革试点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强化责任担当、增强行动自觉、压紧夯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抓实抓细成立监察委员会的各项准备工作;要明确目标任务、把握关键环节,依法有序完成改革试点工作;要严明纪律,严格监督,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风清气正。


 会议强调,市、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联系本地实际,密切配合同级党委工作,坚决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决策部署,精心谋划,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有序推进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好改革试点任务。
会上,市纪委副书记赖定金介绍了我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有关情况。据悉,市委高度重视检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扎实做好工作的组织实施。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设区的市要在2018年1月20日前,县(市、区)要在2018年2月15日前设立监察委员会。

【转自:《梧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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