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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1月12日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18-01-13 分享到:
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滕志华院长所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为开创新时代梧州改革发展新局面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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