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决定
任命李杰云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18-01-07  分享到:


16日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听取、审议有关报告、草案和通过有关人事任免。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俊华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凌云、李桂珍、徐远洲、苏建中、程权、叶剑强,秘书长阳永煊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浩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邓昌言、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卢军等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同意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提请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会议同意朱学庆同志辞去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李杰云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决定李杰云同志代理市长。


黄俊华指出,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是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之际召开的重要会议,是我市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既是一次人大例会,审议市各国家机关工作报告等,确定今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同时选举我市出席自治区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市长、选举产生市监察委员会等,任务重、责任大。开好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担当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肃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努力做好大会的各项保障服务工作。要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抓好大会各项工作落实,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统筹工作开展,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要加强团结协作,强化服务意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协同性,形成工作合力,做到高效统筹,有序运作,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大会的各项服务工作,确保会议依法有序顺利召开。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了颁发任命书仪式,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俊华为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


   颁发任命书仪式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织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


 

(文/杨苑君 图/石东芝)



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桂ICP备17011532号-1 桂公网安备45040502000078号
联系电话:0774-6021985 传真:0774-6021991 电子邮箱:wzrdgg@163.com
地址:广西梧州市迎宾路19号 邮编:543002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