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告(十四届第一号)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17-03-23  分享到:

(十四届第一号)

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李宇光因工作需要调离梧州市。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 李宇光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梧州市龙圩区人大常委会接受了李旺生辞去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李旺生的代表资格终止。
    截至目前,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58名。
    特此公告。

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323

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桂ICP备17011532号-1 桂公网安备45040502000078号
联系电话:0774-6021985 传真:0774-6021991 电子邮箱:wzrdgg@163.com
地址:广西梧州市迎宾路19号 邮编:543002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