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16-12-16  分享到:

(2016年12月15日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1月23日在梧州市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批准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梧州市全市与市本级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市本级2017年预算;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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