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5日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温伦为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马涌涛为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胡亚伟为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二)
梁汉樱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免去:
肖明辉的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三)
陈志金为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邓富学的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