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诉访分离机制 增强信访工作实效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16-12-02  分享到:

  2014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随后,自治区、梧州市也相应出台了关于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实施意见。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切实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研究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积极探索,建立健全诉访分离机制,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促进人大信访工作开展,增强工作实效,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严格依法甄别,完善诉访分离机制

  我们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的规范和要求,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程序轨道。

  (一)从源头抓起,实行诉访信息分类。我们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主要途径有二个,一个是群众直接向人大作出的的来信来访,另一个是“零距离网络问政”平台上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后,我们从源头抓起,对受理的信访件,进行列表登记,认真梳理分类。属于普通信访范围内的,列入普通信访类别。对涉法涉诉信访,列入涉法涉诉信访类别。 

  (二)依法甄别,切实做到诉访分离。

  一是诉访甄别标准化。在具体案件的甄别上,我们统一标准,诉访衔接。司法机关、行政复议机关和人大信访部门之间对诉与访的判断标准统一,不各行其事。另外,诉访衔接,各国家机关和人大信访部门在处理可能属于涉法涉诉事项的信访请求时,做到无缝对接,避免“踢皮球”。

  二是诉访处理标准化。按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我区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实施意见》等配套文件,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协调联运机制,开展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制定工作,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退出普通信访领域后的有效善后衔接机制,确保涉法涉诉事项“分得出、接得住、稳得了”。

  三是诉访对接标准化。健全司法和行政执法机关与人大信访部门之间的衔接配合机制,加强诉访对接工作,避免出现真空,避免相互推诿,确保具体事项“有人接、有人管、有人办”。

  二、强化监督职能,保障合法诉求

  在市人大信访接待室窗口,我们放置了《信访条例》和《依法办理信访事项路线图》等宣传资料,工作人员耐心地向每位来访群众宣传解释诉访分离、逐级走访等信访改革举措。属于涉法涉诉信访的,则引导群众依法向行政、司法机关和有权处理的责任单位反映问题,让信访群众少走弯路。

  ()依法导入法律程序。我们把涉及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及时转行政、司法机关处理;对不服行政机关处理的信访事项,按管辖权限转行政机关按法律程序办理;对不服“两院”处理的信访事项,引导其向政法机关反映或转“两院”依法处理。同时,进一步厘清信访职能边界,完善诉访事项甄别的协调机制,使人大信访部门与司法机关之间、司法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之间做到统一标准、信息共享,及时沟通、准确甄别,解决各单位之间的分歧和争议,把该分离的涉法涉诉事项坚决导入法律途径。

  ()依法履行监督职能。进一步明确信访与诉讼、行政复议、仲裁等法律途径的受理界限,明确受理、接访、转办和交办范围,做到职责明确,该谁管的不给推卸的借口,不该管的不给插手的空间,对分离的涉法涉诉事项并导入法律途径的,我们加强与转办或受理的行政、司法机关的联系和沟通,充分了解情况,及时跟踪督促,监督行政、司法机关依法办事,保障群众合法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实行终结备案。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法律程序并依法处理后,我们还落实了涉法涉诉事项依法终结备案制度,健全涉法涉诉事项依法终结后的教育疏导、困难帮扶、社会救助等工作机制,防止终而不结、无限申诉。

  三、规范工作流程,提升人大信访实效

  实行诉访分离后,我市人大涉法涉诉的来信来访量逐渐减少,信访秩序平稳向好。20161-10月梧州市人大机关受理涉法涉诉类信访总量为26件,同比下降44.68%列入人大信访的,我们认真依法办理,不断提升信访工作实效。在办理过程中,我们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把握人大信访工作特点,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切实以法治思维、方式化解信访矛盾和纠纷,更好发挥人大信访工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属市人大职权范围的,从审核通过时间起1个工作日内受理,一般问题在3个工作日之内作出正式答复。较为复杂、需现场调查或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正式答复。不属市人大职权范围的,我们及时转有关部门、单位办理答复,并加强跟踪督促,确保办得了、办得好。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群众对人大信访工作的实效还是比较满意的。20161-10月市人大机关受理信访总量为102件次,重访重信明显减少,重访3批,同比下降40%;重信7件,同比下降72%,群众对人大信访工作满意度稳步提升

  (温伦 黎琼龙 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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