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9月27日在梧州市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一)听取和审议梧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听取和审议梧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三)听取和审议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四)听取和审议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五) 选举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六)选举梧州市市长、副市长;(七)选举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八)选举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九)通过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十)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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