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四次会议,听取、审议和通过有关报告、草案和议案。
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俊华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凌云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桂珍、莫永东、徐远洲、苏建中、程权,以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市长赵越、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炳雄、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卢军,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委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分别作的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法制委关于《梧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
在当天下午召开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了《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列席人员的决定》,以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决定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9月27日召开。会议还通过票决,补选了陆泉良同志为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会议指出,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大会将全面总结全市五年来的工作,确定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还将选举产生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一府两院”领导人员,开好这次大会意义重大。会议强调,当前要认真总结好本届人大工作和筹备好我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各项工作,认真做好市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的准备工作,认真统筹安排好换届后的各项工作。
当天,会议采取分组会议的形式,审议了上述有关报告、草案和议案。
又讯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举行颁发任命书仪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凌云为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
颁发任命书仪式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

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现场。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凌云为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
(文:杨苑君 图:杨健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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