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就《市容条例(草案二次征求意见稿)》开展立法论证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16-08-23  分享到:

  8月22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就《梧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征求意见稿)》召开立法论证会,对其中的部分条款内容作进一步评估论证。

  据了解,我市去年8月获得地方立法权,《市容条例(草案)》是今年立法计划的首部法规案。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按照计划安排,积极推进法规案的起草工作,加强与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了解、检查、督促法规案的起草进程,并在条例形成草案后广泛开展立法调研,充分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推进法规案的修改完善,务求增强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操作性。

  在昨天的立法论证会上,各有关部门人员、法律专家及实务工作者从各自专业领域,对《市容条例(草案二次征求意见稿)》中部分内容的合理性、可行性,以及群众较为关注、争议较大的问题进行评估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条例进一步修改完善提供参考。与会人员的论证内容主要包括关于框架结构、实施主体、处罚数额、设定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等方面的有关内容是否合法、恰当,以及是否增设行政许可,还有关于城市户外照明的禁止性规定是否合法、恰当,关于宝石加工的管理规定是否合法、恰当等。


立法论证会现场。

  (文:梁萍 图:杨健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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