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关于梧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的决议
(2015年6月26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15-06-26  分享到:

梧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提请审议梧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的议案》,听取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蓝盛新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梧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编制的情况说明》。会议原则同意《梧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次会议提出的审议意见,认真对《梧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文本加以修改和完善,尽快按法定程序上报批准。该规划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要认真做好实施工作,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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