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了《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增加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的议案》,并根据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加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