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15年8月28日梧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荣志晓同志为梧州市副市长。
(二)
决定免去:
梁冰同志(女)的梧州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黎健锋同志的梧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赖群同志(女)为梧州市商务局局长;
罗剑同志(女)为梧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邬雷鸣同志为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