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5日梧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免去:
严伯贵的梧州市副市长职务;
朱艳华的梧州市副市长职务。
(二)
任命:
肖明辉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三)
邓富学为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