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开幕,谢凌云代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2015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各项工作迈出新步伐,全面完成了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其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主动作为,积极推进地方立法工作。赋予设区市地方立法权是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我国立法体制的重大改革。2015年7月,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作出决定,梧州市自2015年8月1日起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与此同时,市人大常委会抓紧做好起草梧州市立法条例,条例草案经提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四十次会议两次审议,并根据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将提请本次大会审议。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增强监督实效。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监督力度,注重监督实效。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9个,开展执法检查5次,专题调研16项。尤其加强对财经、民生、规范司法行为、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等四个方面的监督。
三是依法做好人事任免,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地方国家工作人员的有机统一,任免和决定任免国家工作人员43人次,接受辞职3人。补选自治区人大代表2人、市人大代表9人;接受自治区与市人大代表辞职各1人;对16名市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进行审查。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以及自治区人大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的办法,及时出台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就职向宪法宣誓具体实施方案。
四是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联系代表制度,坚持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工作制度,推进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强化代表建议督办。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提出的53件建议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者计划逐步解决的占建议总数的70%。此外,常委会还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围绕“十三五”规划编制等重点工作,组织代表进行视察,圆满完成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托组织开展的梧州、玉林两市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交叉调研工作。加强代表履职培训,落实代表培训“三个一次”要求,完成市十三届人大代表轮训工作。
五是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常委会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学习和调研,切实提高依法履职和服务代表、服务群众的能力,促使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履职素质进一步提高,调查研究进一步深入,宣传渠道进一步拓展,联系基层进一步密切。
报告提出,在新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行使职权,努力增强人大工作实效,为加快实现我市“三个实现”目标作出积极贡献。全年主要任务包括五个方面:
——立法工作方面,常委会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按照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梧州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统筹推进立法工作。要立足梧州实际,做好立法计划。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立法队伍建设。
——监督工作方面,要围绕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和回应社会关切,把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等作为监督重点,将监督和支持结合起来,促进“一府两院”改进工作。要改进监督方式方法,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任免工作方面,要依法开展任免工作,确保市委人事安排意图的实现,从组织上保障我市国家机关正常运转。积极探索强化任后监督,增强“一府两院”工作人员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意识。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都要实行宪法宣誓。
——加强基层人大建设和代表工作方面,要推进基层人大规范化建设,组织做好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密切与人大代表联系,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升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
同时,市人大常委会要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巩固拓展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加强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建设,进一步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要深化人大工作适应改革方面研究,加强与各级人大的联系,开展经验交流,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图:杨健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