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外事华侨委员会:
根据自治区人大外事华侨委员会《关于请协助提供散居贫困归侨侨眷情况的函》(桂人外侨委〔2009〕7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市在4月1日至5月中旬,由市人大外事华侨民族委员会牵头,联合五侨部门在全市开展散居贫困归侨侨眷状况的调查活动。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自治区人大外侨委关于请协助提供散居贫困归侨侨眷情况的基本情况
我市是广西的重点侨乡之一,安置归难侨较多的市,全市共有涉外华侨华人约17.14万人,归侨2153人,侨眷14.9万多人。为深入了解我市散居贫困归侨侨眷情况,我市各级人大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桂人外侨委〔2009〕7号文,全面开展散居贫困归侨侨眷情况的调查。一是领导重视,成立领导小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王瑞文兼任市散居归侨侨眷状况调查领导小组组长,市涉侨五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五侨部门派出科以上干部为小组成员,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市五侨部门抽调。市政府大力支持划拨调查活动经费10万元多,保障调查活动的顺利进行。二是精心编制部署落实《实施方案》。围绕贯彻落实自治区人大外侨委《关于请协助提供散居贫困归侨侨眷情况的函》(桂人外侨〔2009〕57号)文件的要求,我市制定和部署落实《梧州市涉侨五部门关于在全市开展散居贫困归侨侨眷状况调查活动的实施方案》,精心编制了《梧州市散居贫困归侨状况调查表》以及归侨侨眷的身份按照《归侨侨眷保护法》认定说明等资料近3万份。各县(市、区)也相继成立了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制定推进属地调查工作的工作方案,每个乡镇至少安排一名干部负责协调开展调查工作,每个村、街道或林场安排一名调查员直接开展调查活动。三是加强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市领导小组成员分别深入各乡镇做好检查指导工作,落实各级负责制。全市共组织了960名调查员,采取调查员上门走访,户主填写《调查表》的方式进行,要求调查人员要深入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委、林场做好督促检查工作,确保调查对象填写调查表不漏人、不漏项、不出错、保质量、保进度、按时完成。
二、梧州市散居贫困归侨侨眷的基本情况
(一) 归侨侨眷情况。全市共有归侨侨眷151528人,其中归侨2153人,侨眷149375人。
(二) 贫困归侨侨眷情况。全市共有贫困归侨侨眷615户 3337人,其中归侨198人,占全市归侨人数比例9%;侨眷3202人,占全市侨眷人数比例2%。
(三) 归侨侨眷危房情况。全市共有贫困归侨侨眷居住危房146户860人,居住危房面积11756㎡。
(四) 贫困归侨侨眷人均月收入情况。在归侨侨眷中人均月收入低(城镇210元以下,农村100元以下)的381户2399人,人均月收入(城镇211—1100元,农村101—320元)的2015户,25041人。
(五)归侨侨眷社会保障情况。全市贫困归侨侨眷享受低保124户;购买医疗医疗保险39072人;购买养老保险1277人;曾经获得失业保险321人;应就业18749人,实现就业17727人。
(六) 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调查中发现贫困的归侨侨眷还占相当一部分,大部份居住在农村、乡镇。如蒙山县全县归侨侨眷总人口是698人,处在贫困线的有543人,占77%,而主要又是在农村,相当部分贫困归侨侨眷的房屋是危房。造成我市归侨贫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的原因,也有主观的原因。一是自然条件差。我市农村地处丘陵、山区交接地带,地势复杂,山地面积大,耕地面积少,土壤较贫瘠,抗灾减灾能力差。蒙山县是广西老、少、边、山、穷贫困县之一,我市有一部份归侨侨眷生活在贫困乡、村中。近年来自然灾害较多,农村归侨侨眷收入增长缓慢,属于经济发展滞后的群体。二是产业结构单一。当前农村归侨侨眷的主要收入来源还是靠传统的种植业,受自然条件制约大,收入少也发展了一些养殖业,但投入资金少,造成规模小。由于单一经济结构,制约了经济发展,使农村的归侨侨眷很难脱贫致富。三是农村归侨侨眷的整体素质偏低,已经成为制约其收入增长的关键因素,主要表现在,文化科学技术素质较低,难以接受先进技术和方法;信息闭塞,市场意识淡薄,缺乏应用新品种和开拓市场的能力;观念陈旧,思想保守,“等、靠、要”思想严重。造成农村归侨侨眷文化知识低,主要是教育、医疗支出大、负担大。相当部份贫困归侨侨眷看不起病而致使病情加重或伤残,子女无法读上高中、大学。如苍梧县广平镇上合村大二组印尼侨眷,因意外事故,终生残疾,长子又患病致残,仅靠2个儿子外出打散工,生活困难,住房墙体开裂,已成危房,无钱维修重建,只能借居亲戚处。藤县古龙镇古龙村加拿大侨眷唐容祥,丈夫已病故,母女两人每月收入约150元,女儿在古龙一中读书,成绩优秀,但生活困难,全家梦想有一台旧电脑或学习机。藤县古龙镇古龙村加拿大侨眷唐容兰,夫妇都患脑中风,长期服药,欠债8万多元。
城市归侨侨眷贫困的主要原因:一是失业下岗待业,因年纪大难以找到工作,无稳定的经济来源。二是有的侨眷常年是临时工,干了10多年也无法转为正式工或合同工,因而工资偏低,勉强能解决温饱问题。三是伤残和长病的归侨侨眷丧失劳动力,一要治病,二要抚养子女,社区、单位、企业给予医疗补助和生活救助费用不多,常贫难顾。四是接近低保线的经济困难的归侨侨眷不能纳入低保范围。如蝶山区工厂一路印尼侨眷,父母离异,母子仅靠低保金每月250元生活,儿子靠借债读大专。长洲区西环中路印尼归侨马金华,今年58岁,已下岗多年,妻子患糖尿病,长期服药,全家3人仅靠妻子869.6元生活,接近低保保障线,要求给予优惠,纳入低保户。如蝶山区印尼归侨梁贵洪,属低保户,生活困难,现已81岁,买不起房,租不起廉租房住。
三、当前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建议
我市为了解决贫困归侨侨眷问题,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财力不足,需要自治区帮助和支持。
(一) 危房改造配套资金缺口大,亟待自治区给予支持。当前,要将散居贫困归侨侨眷危房改造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要在各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但由于我市及各县(市、区)自身财力不足,难以在资金上给予更多支持。归侨侨眷危房户大多数经济条件很差。单靠市本级财力解决非常困难,建议自治区能对归侨侨眷危房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危房改造给予补助,缓解我市负担。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改造农村建房时,优先照顾归侨侨眷,自治区给予一定的补助。
(二)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收支缺口大,亟待自治区倾斜。要将散居贫困归侨侨眷按照国家有关下岗职工的政策,给予解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增加了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的负担,这几年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比较大,基金缺口矛盾凸显,给我市造成了巨大的支付压力。从我市目前基金收支缺口数额及发展趋势来看,单靠市调剂和市财政投入难以应付。因此,建议自治区尽快建立对散居贫困归侨侨眷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的投入机制,给予我市适当的补助。
(三) 设立归侨专项事业费,加大扶助力度。我市各级侨务部门负有对贫困归侨侨眷扶贫救助的责任和义务,但由于没有专项经费,对因自然灾害、特殊困难和子女就学等原因而导致陷入不能自拨的困境。为了加大投入归侨侨眷扶持救助工作,及时解决贫困归侨侨眷遇到的特殊困难。建议自治区增拨我市华侨事业费,设立归侨专项事业费,归侨专项事业费一是用于对因患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或其他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归侨家庭给予临时补助;二是用于对贫困归侨子女就读大中专院校确有困难的,就学期间每年给予一定的补助;三是用于经济特困的归侨侨眷给予定期的经济补助和生活救助。
(四) 建议自治区进一步加大散居贫困归侨侨眷扶贫工作,建立自治区、市、县、乡四级侨务扶贫工作网络,把侨务扶贫责任细化到具体部门和侨务区域,确保各级按职按责、分级分类抓好落实。自治区结合实际,区分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侨务扶贫工作计划,统筹部署扶贫工作任务,分期推动,确保侨务扶贫工作落实到位。
(五) 建议开展“侨爱工程”和“献爱心、送温暖”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积极筹措扶贫款物。从捐助贫侨子女上学,从解决衣食住行等基本问题入手,明显改善贫困归侨侨眷的生活条件。各级侨务部门本着政策引导、社会帮助、鼓励自主创业的原则,协调安排下岗归侨侨眷实现再就业以及子女实现就业。
(六) 建议自治区制定政策及法规,积极鼓励归侨侨眷开办经济实体或扩大经营规模,在政策、资金技术、项目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和照顾,为侨属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调动归侨侨眷兴办企业的积极性。坚持以侨促侨,扶持侨属企业,积极劳动贫困归侨侨眷走上致富之路,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七) 建议自治区搞好智力扶贫。组织技能培训,极大地增强贫困归侨侨眷自我脱贫的能力。定期聘请科技人员对侨户进行科技知识培训和服务,帮助他们树立科技致富的观念,鼓励他们大胆采用新技术、上新项目。切实地为他们办实事、解难题,帮助他们摆脱贫困,勤劳致富。
2009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