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中心,做好人大环资工作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10-08-24  分享到:
      当前全区上下正在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持广西良好发展势头”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人大专门委员会的人大环资委,如何围绕中心,做好人大环资工作?结合近年来的工作实践,谈几点认识和思考: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和指导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对长期发展实践的经验总结和理论升华,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也是我们处理新形势下各种矛盾、做好各项工作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和深刻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实质和内涵,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至于人大环资工作,从其所联系的工作对象和工作内容看,我们感到,它起码有两个比较明显的特点:一个是它的民生性。环资工作大都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环资工作做得好坏,对解决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健康素质,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密切相关。其二是它的政策性。环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法律性强,又是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矛盾比较集中的领域,如何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关系,基础建设和产业发展的关系,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超前发展和量力而行的关系,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关系等,都需要政府及有关部门更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尊重客观规律,坚持统筹兼顾,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理政、依法执政。这就决定了它与科学发展观的联系更为直接和紧密。因此,做好人大环资工作,尤其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和指导,从思想上牢固确立以人为本的观念、统筹发展的观念、节约资源的观念、保护环境的观念、人与自然相和谐的观念,着眼于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健康素质,着眼于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着眼于保护环境和资源的永续利用,监督和支持政府用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做好环资工作,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取得新的成绩,达到新的高度。
 
      二、在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
      人大机关要树立自己的地位和权威,真正发挥监督作用,改变在人民群众中“橡皮图章”的印象,必须在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上狠下功夫。从我们环资委这几年来的工作看,我们以为要注重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
      1、科学把握监督重点。我们在安排每年的专门委员会工作和监督活动时,都注意根据常委会的总体工作安排,结合环资工作的具体实际,本着“抓大事、议大事”和“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紧紧围绕环境资源保护中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围绕环资工作中重要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统筹考虑,综合安排。我们还注意结合上一年专委工作情况,市委、市政府本年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群众对政府工作的反映和要求,专委联系的几大块政府部门的工作情况及监督频率等因素,通盘研究,以尽可能科学地选择和确定监督议题,突出监督重点。2006—2009年,我们共组织开展了12项重大监督活动,从对象分布看,环境和资源保护方面6项,城市建设方面5项,住房管理方面1项。可见这几年我们在环保、城建方面的监督力度较大,而对规划、电信等方面则相对较弱。今年的工作安排我们就注意了这个问题,在大的活动上安排了《城乡规划法》执法调研,以加强对这些方面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
 
      2、综合运用监督手段。近年来,我们注意把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市本级监督和上下联动监督、常委会监督和人大代表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综合运用执法检查、执法调研、工作调研、代表视察、专项工作评议等多种监督手段,努力拓宽监督渠道,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如2008年10月我委对梧州市水污染防治督查、节能减排工作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形成了《关于我市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在2008年10月29日梧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我市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促进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对促进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对涉及到全市的其他重大监督活动,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对我市有关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专项调研等,政府及有关部门都认真开展自查。我们还特别注意把常委会和专委监督与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结合起来,除组织代表视察和重要监督活动安排代表参加外,还通过其他方式组织代表参与监督。如长洲水利枢纽的截流对长洲镇沿江村民现有的人畜饮水带来一定的影响,2007年1月我委牵头,会同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对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请求协调解决中江截流后长洲镇的人畜饮水问题的议案》(第19号)作了专门调查研究,在实地察看和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审议,建议将代表提出的《请求协调解决中江截流后长洲镇的人畜饮水问题的议案》作为代表建议交市人民政府办理。2007年1月23日市十二届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了《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9号议案的决定》,决定将代表提出的《请求协调解决中江截流后长洲镇的人畜饮水问题的议案》(第19号)作为代表建议,交市人民政府办理。此外,我们在日常工作中还注意加强与有关联系和监督的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的工作重点和工作情况,去年10月,我们到市环保局与局领导班子及有关人员进行环保工作座谈,会上听取了市环保局环保工作情况报告,就我市环保形势、存在问题和治理措施等进行了全方位的交流讨论,对全市环保工作提出了进一步改进的意见和建议,收到了较好效果。去年11月26日,我委还派员以督查员身份参加梧州粤海江河水务有限公司组织的“梧州市市区污水处理及居民饮用水安全问题的调研活动”,并在座谈会上首先发言,对居民饮用水安全问题及收费方案需作进一步完善和调整等,认真提出意见、建议,积极参与对政府决策的民主监督。
 
      3、着力提高监督效果。人大的监督作用和监督权威要最终体现在监督效果上。从我们的工作实践看,我们以为,一是要强化监督意识。在监督过程中要敢于直言、敢于批评、敢于碰硬,并且一抓到底、一管到底,而不能心慈手软,知难而退。无论是执法检查、执法调研、代表视察,都要把重点放在发现问题、揭露矛盾、提出整改措施上。二是要提高审议质量。对于常委会安排的环资方面的相关议题,我们事先都制订周密方案,积极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有关部门和单位,努力掌握第一手材料,并形成有份量的调研报告,在常委会审议时作主题发言。同时认真听取、梳理、综合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按照常委会对改革《审议意见书》的要求,力求简捷、明了、到位,不说不必要的空话、套话,努力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审议意见,以便于政府整改,也提高人大审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于执法调研、代表视察等监督活动,我们也循此原则,精心组织运作,深入调查研究,使形成的整改意见既实事求是,又切中症结,促进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三是要注重“回头看”和跟踪监督落实。这几年,我们按照常委会对审议意见开展督查落实的有关要求,注意对一些监督活动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和二次监督。如对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解决河西新建城区适龄儿童入学难问题的议案》的办理情况,我们于08年和其他专委一起开展了对该议案办理情况的调研,09年又组织开展了该议案情况调研,同时建议常委会就此听取市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及时有效地督促了议案的办理。四是要不失时机地深化监督成果。为了进一步促进《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全面贯彻实施,切实做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2007年7月,我委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并形成了关于检查《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在2007年7月27日梧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作出了《关于检查〈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促进该条例的进一步落实。
 
     三、进一步拓宽渠道,改进方法。
几年来,我们人大环资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形势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仍然存在着一些差距和薄弱环节。如调查研究和工作作风还不够深入;与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联系还不够广泛;知情知政的渠道还不够畅通;专委及其成员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环资方面的监督效果还有待增强等。
从当前实际出发,我们以为,环资工作应拓宽三个渠道:
 
      一是拓宽监督渠道。要进一步拓展监督领域。目前我们对一些部门的监督还比较薄弱,如对通信部门,他们都是条条管理的垄断性行业,我们对其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状况还不甚了解,而老百姓对他们的一些服务、收费行为尚有不少意见,对这方面的监督应适时展开。按照《监督法》规定,人大可以使用多种监督手段,但目前我们对执法检查、执法调研、代表视察、专项工作评议等常规手段使用较多,而对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手段基本没有使用,今后对有些群众反映较强烈,或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焦点难点问题,可考虑启动质询等刚性监督手段,以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效果。
 
      二是拓宽联系渠道。要进一步拓宽环资委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真正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环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加强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和环资工委组织的重大监督活动,并应视情邀请相关人大代表列席参加常委会审议。要拓宽知情知政渠道。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与对口部门和单位的联系制度,通过走访、座谈、参加相关会议、简报信息交流,了解和掌握对口部门的工作情况、工作动态,使对部门和政府工作的监督更加有的放矢、得心应手。
 
      三是拓宽工作渠道。要进一步加强环资委自身建设,着力增强成员素质,优化群体结构,提高环资委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能。要切实发挥专委委员的作用,专委组织的监督活动要有计划地安排委员参加。要加大专委活动频率,丰富专委活动内容,对政府向常委会提交的重要报告和其它材料,应按程序提请专委会议讨论和初审。要加强与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的联系和协调,加强与县(市)区人大及相关工委的交流和联系,理顺关系,完善机制,共同做好人大环资工作。
 
      总之,我们环资工作要在新的形势下,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努力把握人大环资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找准人大环资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和切入点,正确处理好规范和创新的关系,坚持按《监督法》及人大议事规则和程序办事,促进人大环资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同时在实践中不断进行探索和创新,努力提高人大环资工作水平,推动人大环资工作再上新台阶。
 
                                                                                                    作者:杨炳才 廖远华 外山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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