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梧州市体育中心建设议案”的办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11-06-14  分享到:
市人大常委会:
      在2006年11月召开的梧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钟小欣等10名市人大代表联名向大会提出《关于加快梧州市体育中心建设的议案》。后经2007年1月23日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决定将此议案立为市第十二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的议案,交市人民政府办理。因为该议案是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立的第一个议案,更因为该议案所提到的市体育中心建设项目是一项民生工程,更是一项民心工程,也是市政府计划在“十一五”发展规划中建设的一项重点工程。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市人民政府对办理工作高度重视,认真抓好项目规划、征地、筹措资金等前期工作,保证体育中心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确保能按梧州市“十一五”发展规划要求,至迟在“十一五”期末完成市体育中心的建设。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最后一年,市体育中心建设情况如何?为了给市人大代表一个答复,市人大常委会原安排在2010年上半年召开一次主任专题会议,听取市政府办理该议案的情况汇报。为此,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了一个以常委会副主任黄积卓为组长的调研组,于3月下旬至4月上旬,先后到市住建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调研了市体育中心建设的情况,并写出了调查报告,但后来因中心选址变更,主任专题会议延期召开。
 
      今年,是市十二届人大任期最后一年,也是钟小欣等代表提出议案的第五个年头,为了切实督办好这个议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在上半年召开常委会主任专题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议案办理亦即市体育中心建设情况的汇报;还决定,为开好这次专题会,由常委会分管副主任黄积卓和副秘书长梁小毅,组织一个有市人大教科文卫委、环资委、常委会研究室和市住建委、体育局、城投公司等部门(单位)领导(工作人员)参加的调研组,从3月下旬开始,到广西区内部分兄弟市考察了解他们的体育设施建设情况,之后再到有关部门调研本市体育中心建设进展情况。目前,调研工作已经结束,有关兄弟市体育设施建设情况有专门的材料介绍(材料另附)。本市体育中心的建设,从我们了解到的情况看,项目建设取得了进展,但还存在不够理想的地方。
 
一、项目建设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应该说,市政府对办理市人大代表提出要求加快市体育中心建设的议案的态度是认真的。据我们了解,近几届市政府对市体育中心的建设都很重视,不但有建设规划(方案),还遴选了建设地址(至于说多次变更项目的选址,客观上拖延了中心建设的时间。但在选址变更中,不断优化了建设的方案,使中心最终建在更合适的地方,建成后能发挥更大的作用);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这个项目更列入了全市重点建设工程,计划在“十一五”中建成。同时,每年召开市人民代表大会,市长报告提到体育事业时,都提出要加快市体育中心建设。近几年来,从分管副市长乃至市长,都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市体育中心建设问题;刘咏梅副市长接手分管该项目之后,仅在去年3月前就数次召集住建委等各有关部门单位开会,对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资金筹措等进行深入研究,对有关部门提出要求,并做出了具体的安排,明确要求当年4月份要进行土地平整,6月份开始主体工程建设。
在今年的调研中,我们了解到,目前,在去年再一次变更了选址,最后拟建于市职业教育中心东北侧的体育场——体育中心的主要设施,在市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已取得了一定的进展。项目建设书和选址均已获批复,建设用地规划已获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也已批复,初步设计已编制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基本完成。体育场场地平整工程已于今年1月24日进场施工,计划5月上旬完成场地平整工作,并于当月进行主体土建工程招标,整个体育场的建设计划在2012年竣工并投入使用。
 
      体育场的建设计划投资1.8亿多元,已于去年通过融资方式筹集了1.1亿元,目前已完成工程投资400多万元。
 
二、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第一,中心选址再一次变更,再一次拖延了建设的时间。据市住建委介绍,根据市政府的安排,2010年7月,他们重新进行了市体育场的选址。即由原选址在梧州学院内,与学院合建,变更为选在梧州市职业教育中心东北侧。据我们去年调研了解,自市政府2009年决定中心选址于梧州学院之后,各有关部门单位已做了大量的建设前期工作,克服解决了许多困难和问题,并于4月份开始挖土平地,准备6月份进行主体工程建设。没想到7月份政府会再次变更中心选址。这是市体育中心(场、馆)选址的第6次变更了,这一次选址变更,使市体育中心的建设又推迟了一年时间。
 
第二,体育中心的主要建筑——体育场的规模略偏小。据市住建委介绍,目前规划在梧州市职业教育中心东北侧建设的体育场,规模为1.5万座,建筑面积1.84万平方米。而我们周边城市如玉林市为2.0088万座,3.9万平方米;北海市为2.5万座,3.51万平方米。钦州市为2.2万座,3.6万平方米;桂林市为2万座,2.7万平方米;贵港市规划为3万座,4.68万平方米。此外,钦州市辖下的灵山县在早几年已建成一座1.5万座的体育场,现规划在“十二五”建成游泳馆和跳水馆。相比之下,我们市的体育场规模显得小了些。
 
第三,体育中心的其他场馆的建设规划尚未确定。市体育中心的体育场选址变更之后,其他场馆如游泳馆(跳水馆)、射击馆(网球中心)、综合训练馆(体育馆),还有体育运动学校等,这些构成整个体育中心的必要设施怎样建设?我们调研时,市住建委的领导没有提及具体的规划方案。也就是说,市政府目前已确定建设的,只是在市职业教育中心北侧的体育场,其他场馆的建设(包括选址)尚在酝酿之中。
 
第四,体育中心建设资金不足。按市发改委2009年的批复,市体育中心(包括一个1.5万座的体育场和一个1500座的游泳馆)建设估算总投资2.36亿元,而目前市财政已筹集到的该项目资金是1.1亿元,尚未及总投资的一半。即使先建一个1.5万个座位的体育场,按市发改委2011年1月的批复,估算投资约1.814亿元,这里也有7000多万元的缺口。
 
第五,部门的积极性没能充分发挥。参与项目建设的相关部门(单位)之间的关系协调得不够好,致使有的部门(单位)的积极性没有能充分发挥,影响了项目建设的进展。
 
三、解决存在问题的建议
《议案》指出:“具有二千多年历史文化底蕴的梧州,解放以来,市政府对体育设施的投入是全广西各市最少的,从未有过体育中心,市民群众对我市长期缺乏完善的公共体育设施反响较大。”同时,根据区党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工作的决定》(桂发〔2003〕6号)要求,柳州、桂林、梧州等地级市至2010年要建成能承办全区综合性运动会的体育中心。梧州市“十一五”发展规划中,提出了市体育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容纳1—1.5万人座位的标准体育场,建设2—3千人座位的综合训练馆和游泳馆)将于“十一五”期间完成。因此,市体育中心的建设,从时间上考虑:无论是梧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十一五”规划要求,还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体育工作的要求,2010年都是市体育中心建成的最后期限。从该项目建设的重大意义上考虑:市体育中心项目,既是市规划建设的重点项目,又是本该去年动工建设而最后实际等于没有开工建设的重点项目;它既是一项涉及梧州市社会发展的民生工程,更是梧州市民盼望已久的民心工程;它还是本届人大立的第一个议案,也是目前市人大常委会跟踪督办的仅有的二个议案中的一个。因此建议市政府切实加强对该项目建设的领导,认真解决好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该项目顺利建成。
 
第一,建议不要再变更体育中心的选址。从目前市区的土地使用规划看,市职业教育中心北侧这个地方应该是建设体育中心的最佳选择了,我们希望市政府就按这个规划,把市体育中心的体育场建起来。如果再变更选址,一是没有更合适的地点,二是时间耗不起,三是投资将会进一步增加。
 
第二,建议尽快规划建设体育中心的其他配套设施。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我市要建设能承办全区综合性运动会的体育中心。因此除体育场之外,游泳馆(跳水馆),射击馆(网球中心)、综合训练馆(体育馆)都是配套的设施,都是要随同体育场一起建设的,否则便无法举办综合性的体育比赛。目前区内各兄弟城市凡已建或在建或筹建体育中心的,都是把所有场、馆作为一个项目工程(规划)建设的。因此,我市体育中心的配套设施也应随同主体育场一起规划建设。同时,为方便今后的管理与运营,建议这些配套场馆与体育场都集中在一起建设。
 
      另外,还有体育运动学校,它是培养训练竞技体育人才的基地。解放前后,就凭着一个大较场,梧州的足球在广西就小有名气,足球队曾到香港参加过比赛;上世纪50年代到90年代初,梧州市向广西区队输送了27名足球人才。跳水和体操曾培养出谈舒萍、陈永妍这样的世界冠军。但自上世纪90年代之后,本市的竞技体育水平一直在走下坡路。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缺乏培训基地是重要因素。目前市体校是设在市体育局办公室楼上的。据我们所知,目前已建体育中心的兄弟市,都把市体校设在体育中心内,利用中心的各种设施,培养竞技体育人才。为了梧州的竞技体育的振兴,建议市政府也考虑把市体校改设到市体育中心内,这对体校的发展和中心的设施利用都是有利的。
 
第三,建议适当扩大体育场的建设规模。体育场的作用主要是举办大型运动会的开、闭幕式和足球、跑步等体育项目比赛,也可用于体育运动会之外大型集会、晚会等。其规模大小,应根据当地的人口、经济社会发展、交通条件、体育发展水平等状况来考虑。过大了,会造成浪费;过小,不能适应需要。结合周边兄弟市的经验教训和本市的具体情况,我市体育场的规模似建2万座左右为宜,游泳馆(跳水馆)、综合训练馆(体育馆)、射击馆等以2—3千座为宜。
 
第四,建议设立领导机构,以协调各方关系。建议市政府设立一个临时性的体育中心建设(议案办理)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指定一名政府副秘书长任常务副组长,定期召开会议、汇报工作进度、分析存在问题。协调参与项目建设的各有关部门单位的关系,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在明确各有关单位的责任的基础上,排出项目建设进程的具体时间表,让各有关部门、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各负其责,切实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
 
第五,建议及时解决投资不足的问题。目前为该项目筹集到的资金仅为1.1亿元,连建体育场的投资都不够。市政府应继续积极筹集资金,以供市体育中心项目建设所需,保证不因资金不足而拖项目建设的后腿。
 
 
                           201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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