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以来我市法院民事案件执行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11-06-28  分享到: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我委对2008年以来我市法院民事案件执行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我们到了苍梧县、岑溪市、蒙山县、长洲区的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和市有关部门,分别召开座谈会和个别了解,听取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执行工作的情况汇报,听取了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还通过我市律师协会书面征求意见。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民事案件执行工作的基本情况
 
      2008年以来,我市法院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执法理念,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清理执行积案,大力加强民事案件执行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民事执行案件6349件,标的金额19·07亿元;执结5564件,执结率87﹒5﹪。2010年的执结率提高到98·24﹪,未执结的案件只有28件。有的基层法院的执结率为100%,其中万秀区法院、蝶山区法院、岑溪市法院、蒙山县法院成为2010年“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两级法院在工作中注意抓好:
 
(一) 依法采取有效措施  综合治理执行难
 
       2008年开始,我市两级法院根据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工作部署,开展积案的清理工作。在工作中,依法推行被执行人财产申报、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制度,强化当事人诉讼风险意识和举证责任意识。同时,积极运用公告执行、网上执行、审计执行以及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参加招投标、定期公布赖债者名单等新措施,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法院裁判的权威。三年来,法院共对相关被执行人司法拘留213人次,罚款189次,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2名被执行人追究刑事责任,震慑赖债者。
 
      在执行的过程中,他们还大力做好执行和解工作,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特别是对涉及农民工工资、下岗职工合法权益、困难群众切身利益和企业生存发展的案件,都想方设法促成双方的和解,既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有利于企业的生存发展。如对涉及企业的案件,采取“放水养鱼”的方式处理。注意处理好依法执行与保障正常生产、发展的关系,在执行过程中,根据企业的不同特点,分别采取债权转股权,债权转经营权,执行和解或分期提取租金、承包金等“放水养鱼”的灵活措施。加强对和解协议的审查,进行必要的引导,并通过申请人举证、强制被执行人申报财产等方式,查清被执行人拥有的资产、履行能力、诚信程度等情况,摸清被执行人和解的真实意图与履行和解协议的实际能力,以提高和解协议的实际履行率。据了解,仅2010年全市法院执行和解结案的共有837件,占受理数的55·5﹪。
 
(二) 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  规范执行工作
 
      为了使执行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用制度管人管事两级法院注意抓好制度的建立、完善,积极创新执行工作的机制,先后出台《梧州市关于建立执行联动机制的工作意见》、《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民事行政案件执行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还通过市综治委,把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年度考核范围。此外,针对执行中的具体情况,中院还制定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定》、《关于办理执行监督案件的规定》、《关于办理涉执行案件申诉信访的规定》、《各类执行案件结案标准的规定》等25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主办人执行报告制度,防止消极执行;完善评估、拍卖随机选定制度,防止出现“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在执行局内部设立裁判组、实施组和综合组,分工负责,实行裁判权和执行实施权相分离,改变案件由一人包办到底的粗放执行模式。通过抓好各项执行制度的建立、完善和落实,逐步形成了公正、公开、高效、廉洁的执行工作机制。
 
(三) 加强执行队伍建设  提高执行队伍素质
 
      一是充实、配强执行队伍,将一批学历高、素质好、业务精的人员充实到执行队伍中来。2010年底,全市法院有执行干警84人,占干警总人数的14﹪,这些人员都具有大专以上的学历,其中有本科学历的66人。
其次是加强培训教育。举办了两期培训班,邀请区高院执行局的领导授课,讲授民事诉讼法,加深执行干警对民诉法相关规定的理解;还组织干警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落实交流学习主题发言和案件点评制度;熟悉十三种民事执行措施规程,确保依法、规范执行和提高执行效率。
 
      在加强业务知识教育的同时,还加强了公正、廉洁执行的教育。在干警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和利用典型案例开展教育等活动。
 
      总的来说,经过我市两级法院的努力,目前已经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人民法院主办、社会各界配合”的执行格局,执行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 、 存在的问题
 
      2008年以来,虽然我市的两级法院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千方百计破解执行难,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但,执行难的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主要表现为:一些被执行人是特殊主体的案件虽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却长期无法执行;个别赖债者千方百计规避执行,有的甚至暴力抗法,蓄意伤害法院执行人员;针对那些长期规避执行的赖债者的相关信息披露、限制高消费等震慑措施不够有力;个别新出台的执行制度缺乏法律依据;个别执行人员的执法行为不够规范,执行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相关部门对法院的执行工作配合也有待加强等。这些因素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执行工作。
 
三 、几点建议
 
(一)要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的建设,加强培训教育,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提高规范执法的水平;
(二)要进一步采取措施,修改完善有关执行工作制度,加大执行力度,对那些有履行能力而长期规避执行的赖债者采取增加信息披露、限制高消费等措施;                         
(三)加大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惩暴力抗法行为,震慑抗法者;
(四)在强制执行时,要增强风险意识,加强防范,防止发生人身伤害等事故;
(五)要与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加强执行信息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共同努力,推动执行难问题的解决,维护好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市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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