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来源:梧州市人大  发布日期:2015-12-07  分享到:
——2015年6月26日在梧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梧州市人大常委会旅游法执法检查组副组长、
梧州市人大外事华侨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  邱家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了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进一步推动我市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了以常委会副主任李桂珍为组长的执法检查组,于2015年5月开展了旅游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认真听取了市旅游发展委及苍梧县、蒙山县有关贯彻实施旅游法情况汇报,并对我市部分旅行社、农家乐以及苍梧县、蒙山县部分旅游景区(点)进行了集中检查,详细了解各旅游企业、旅游景区(点)发展远景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运营等有关情况。执法检查组还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旅游从业人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执法检查组还委托藤县、岑溪市、龙圩区、万秀区、长洲区人大常委会对本辖区贯彻实施《旅游法》情况进行检查。并形成了检查情况书面报告。
    现将这次旅游法执法检查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旅游法》取得的主要成效
    《旅游法》自2013年10月1日实施以来,市政府认真贯彻执行《旅游法》,坚持依法治旅、依法兴旅,实施旅游强市战略,取得了阶段性重要成果。
    (一)领导重视,宣传贯彻《旅游法》工作积极推进
    认真学习,狠抓落实。市政府把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旅游法》纳入总体工作部署,将《旅游法》贯穿于旅游管理工作和开发经营等活动的全过程。一是升格旅游管理行政部门,2014年8月市委、市政府把市旅游局升级为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同时,增加了1个内设机构和2个人员编制,加强了对旅游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二是充分发挥旅游发展指导委员会的综合协调机制作用,明确相关工作职责,并从2014年起把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列入全市旅游发展绩效考核目标。三是建立了市领导联系重大旅游项目机制,四家班子领导亲自推进重大旅游项目建设工作;建立了重大旅游项目协调制度,统筹协调实施旅游战略重大问题;研究审定重要旅游规划、重大旅游建设项目和重大旅游资金的安排;指导我市旅游产业科学发展。四是制订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旅游法》实施方案,通过举办学习培训班,媒体宣传、户外广告,在节假日重点时段集中宣传等多种形式学习宣传《旅游法》,扩大《旅游法》的社会影响力,提高广大游客和群众的维权意识,为《旅游法》的贯彻实施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完善政策机制,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
    一是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旅游业跨越发展的决定》、《关于贯彻落实广西加快旅游业跨越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市旅游市场促进奖励办法》等一系列旅游业发展扶持政策,市本级旅游发展资金从200万元提高到了1000万元,为我市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强力支撑。二是依法设立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构,完善旅游投诉受理机制,规范旅游投诉受理及转办、督办流程,拓展了旅游投诉渠道,提高了处理投诉的工作效率。2014年,受理旅游投诉13起,接听和处理各类电话咨询54起,协调理赔金额4万多元,得到了旅游消费者的好评和旅游经营者的信任。三是完善旅游安全综合管理制度。把旅游应急管理纳入市政府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了全市旅游安全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程序,增强了旅游应急管理的针对性、实用性。建立景区流量控制机制,在重大节假日做好游客客流量的分流指导和进入景区的时段控制。近年来,我市未发生重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四是建立旅游联合执法监管机制。进一步明确旅游市场联合执法工作的基本原则、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旅游市场联合执法工作机制。2014年9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制和开展旅游市场联合执法实施办法》,市旅游发展委参照自治区旅发委,与公安、交通运输、文化、地税、工商、质监、体育、安监、食药监、物价等部门签署合作协议,开展旅游市场联合执法,加强旅游市场监管。
    (三)强化执法监管,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一是成立执法队伍。贯彻落实《旅游法》,市旅游发展委及时成立了市旅游执法支队,在市旅游监督管理所的基础上增挂了市旅游执法支队的牌子,共同承担旅游市场监管与执法工作。部分县(市、区)也相应成立了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或旅游执法大队。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围绕“零负团费”、“挂靠承包”、“超范围经营”、“强迫购物消费”、 “黑车”、黑导”、“黑社”等扰乱市场秩序的“顽症”,以联合执法、跟团暗访、区县交叉检查方式,开展了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遏制了旅游市场的乱象。三是强化旅游行业监督管理。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旅行社条例》规定,结合梧州的实际,进一步完善《梧州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加强对导游人员的资格、导游行为、旅行社运营资格、景区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管,切实保障了游客的合法权益。四是推进旅游诚信建设。持续开展了“诚信旅行社、诚信旅游饭店”评定活动,建立了旅行社、星级饭店等旅游经营单位和导游员诚信档案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强化诚信监督制约机制,从社会团体、企业、新闻媒体等单位中聘请了20名社会监督员,不定期对旅游服务质量进行随机抽查。五是推动旅游行业自律。积极参与评选、推荐国际、自治区“最美”导游等旅游从业人员评优评先活动,大力弘扬“游客为本、服务至诚”核心价值观,促进旅游行业诚信经营、规范执业。有效规范了旅游市场秩序,维护了《旅游法》的尊严。
    (四)开发保护并举,加快旅游重点项目建设。
    努力推进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名镇创工作,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
一是创建特色旅游名县、名镇为抓手,推进现有景区和新景区提质升级,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如:蒙山县以创广西旅游名县为契机,大力推进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编制《蒙山县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和《蒙山太平天国永安古城文化景区建设规划》;并先后申报并荣获“中国中老年人养生基地”、“中国长寿之乡”、“全国最美生态旅游示范县”等品牌;举办“水韵瑶寨·魅力长坪”三月三节庆活动、长坪瑶族乡建乡30周年庆典活动等,着力营造“节庆搭台旅游唱戏”良好氛围,有效推动蒙山永安古城景区为3A景区,使水韵瑶寨顺利通过为广西四星级乡村旅游区评审,驿陇山庄、二叔山庄、天鹅湖家园、鼎益汇龙生态农庄顺利通过广西四星级农家乐评审,为创建旅游名县奠定坚实的基础。
    岑溪市努力推进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创建工作,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完成天龙顶山地公园创建国家3A级景区、吉太乡村旅游区创建广西4星级乡村旅游区。
藤县抓好石表山创建5A级景区工作,推动该项目列入市重点项目,聘请有关旅游研究与规划中心高起点、高标准开展项目规划,目前正在编写景区总体规划。抓好岭景镇创建特色名镇工作,2014年10月份,该项目已经完成总体规划并通过了专家评审,目前已经落实前期工作。加大规划和建设力度,推进现有景区和新景区的提升和开发。整合资源,大力推进石表山创建5A级景区工作,推进藤州镇生态永隆景区、天平镇新马村袁崇焕故里、明湖国际水岸生态养生度假区等乡村旅游区创建工作;建设藤县旅游集散中心,积极开发泗洲岛、禤洲岛等新景区,为推动旅游大发展打下基础。
万秀区仙人湖生态旅游景区成功创建为广西四星级乡村旅游区。苍梧县仙迹桃花岛乡村旅游区成功创建为广西二星级乡村旅游区。
    二是乡村旅游发展向好。截止2014年底,全市共有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1家;广西生态旅游示范市1家;广西星级乡村旅游区5家,广西星级农家乐30家;广西农业旅游示范点5家;广西“森林人家”2家,形成了类型多样、丰富多彩的乡村旅游产品,使梧州市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初具规模。与此同时,市委、市政府在制定有关加快旅游业跨越发展的政策中,从财税、土地、投融资等方面对发展乡村旅游给予极大的支持。据统计数据分析,2014年全市乡村旅游营业额约5000多万元,平均每个乡村旅游点每年营业额在120万左右,直接带动就业513人,间接带动就业1536人,带动农民增收效果显著。
    三是改善了旅游公共服务。加快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截止目前,全市已经建立了19个游客服务和咨询中心,投入了410万元进行旅游标识牌建设;做好旅游信息化建设。建立梧州旅游资讯网、梧州旅游政务网和梧州旅游公众微信平台,扩大旅游信息宣传面,无偿向游客提供旅游资讯服务。
    二、存在问题
    《旅游法》实施以来,我市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这次执法检查中,也发现一些存在问题。主要是:
   (一)关于对旅游法的学习、宣传方面
    学习贯彻《旅游法》是一个长期的任务。由于旅游法颁布实施的时间较短,全社会对法律的知晓度还不高,无论是执法者、旅游从业者还是广大游客,对法律了解、认知的程度不高。其次我市旅游业起步晚,基础差,无论是经营者还是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普遍淡薄,整体素质普遍偏低,给学习贯彻实施旅游法带来一定的难度。
   (二)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滞后
    我市现有的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是1997年前编制的,与我市目前的城市发展目标定位、性质和规模、行政区域划分大相径庭,旧规划已无实际操作意义。在没有新旅游发展总规支撑的情况下,我市的其它项目在规划建设时,就会占用旅游项目规划用地或破坏了原有的旅游资源,对我市旅游资源造成不可逆的破坏。目前,我市已落实170万(其中,自治区旅游发展资金100万元,市本级资金70万元)资金用于开展全市旅游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市旅发委已完成全市旅游总体规划的标书编制以及委托招标等前期工作。
    (三)旅游管理体制还没有理顺
    目前,我市已经成立了旅游执法支队,但由于市旅发委人员少(编制13人,在编人员在岗人员共有11人,抽调苍海办1人,在外挂职1人),市旅游质监所和市旅游执法支队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并且和市旅游发展委合署办公,没有独立办公用房,没有执法车和执法仪,难以真正开展旅游执法业务,影响旅游市场的管理和旅游执法业务工作的开展。
    各县(市、区)均没有成立旅游发展委员会或旅游发展局。部分县(市、区)的旅游局机构也不完善,编制人员严重不足,旅游局与其他部门合署办公,有的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人员少,经费不足,未能把旅游产业作为一个重要产业来抓,仍旧是“接待参观”型的旅游旧框框。
    (四)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依然薄弱
    《旅游法》要求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这方面的工作仍有不足。一是通往旅游点的道路大多为村级道路,弯多路窄,有的甚至为黄泥路,沿途旅游交通标识稀少。二是旅游基础服务设施不足,旅游厕所及旅游停车场不足,尤其是在乡村旅游点。例如,岑溪市、蒙山通往景区的道路弯多路窄,通行能力差,直接影响旅游景区的接待能力和旅游安全。
    (五)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的问题
我市各级政府在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方面作出了规划,但尚未健全和完善保护旅游资源的有关规定及措施,在保护旅游资源方面相关部门配合不够,仍存在不少问题,如在景区规划区域内违规抢建、擅自开发、乱砍滥伐、非法偷采河沙等现象时有发生,破坏了生态环境和旅游资源。
    (六)旅游执法难度加大
    《旅游法》的实施虽然对“零负团费”低价操作起到了很大的遏制作用,但是一些不法商家规避旅游法规定,采取变通手段和隐蔽方式,从事“零负团费”、欺客宰客等违法旅游经营活动。此外,旅游执法部门执法权限的客体明确为旅行社,没有网络营运商和社会团体组织执法的权限,面对新的旅游业态,新的问题,新的真空地带,旅游执法帮助消费者维权难度很大,至少说是不能有效地快速地处理。
    三、意见建议
    (一)要进一步宣传贯彻《旅游法》,实现我市旅游业快速发展
    各级政府要认真学习贯彻《旅游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媒体,加大《旅游法》的宣传和普及力度,增强全社会的旅游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要定期举办旅游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培训班,明确旅游法规定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提高他们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的意识和能力,特别是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政府职能部门、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执法能力和守法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法律环境。我市旅游业潜力较大,要进一步研究我市旅游业定位,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旅游工作,把旅游业这一朝阳产业当作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来抓,使我市旅游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二)进一步健全法制、强化监督
    要依据《旅游法》的相关规定,切实发挥政府在“旅游规划和促进、产业政策、公共服务、施安全监督”等的方面的主体作用,明确旅游部门对旅游市场的监管职责。高度重视旅游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市、县区两级旅游执法机构,配备相应的执法旅游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编制与装备,统一名称、统一职能、统一服装、统一执法程序。加强旅游业务培训,提供有力的人才队伍保障,完善旅游监督管理体制机制,提高办案水平。要发挥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牵头作用,建立常态化的联合执法机制,重点查处欺行霸市、非法经营、强迫消费、捆绑销售、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坚持维护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要强化旅游经营者遵法守法、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意识,落实旅游安全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广大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三)做好旅游资源有效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
    要妥善处理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兼顾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加强旅游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防范过度开发、重复开发和低层次开发。在开发旅游资源过程中,要尊重和维护当地传统文化和习俗,处理好当地居民、旅游者和经营者等各方面关系,处理好景区开放与文物保护、宗教活动等方面关系,维护资源的区域整体性、文化代表性和地域特殊性。
   (四)进一步完善旅游公共服务服务信息平台
充分利用“梧州旅游在线”这一信息平台,建立网上预定信息系统,由我市旅游行业协会主导,通过各个旅游企业参与,共享网上宣传、咨询、预定服务。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设施建设,逐步提高旅游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丰富公共服务的方式和手段,加强薄弱环节,改善旅游环境。加强旅游交通、景区停车场、公共厕所、旅游指示标识等基础设施建设,缓解旅游资源保护压力,提高我市旅游景区点的可进入水平和旅游接待服务水平。
   (五)进一步宣传我市特色,促使旅游产品更具吸引力
    要强化对旅游产品的特色营销,通过推进旅游景区标准化进程,A级评定等措施,实施我市旅游产品提档升级,增强产品的吸引力、竟争力。要制定并实施旅游形象推广战略,建立旅游形象推广机构和网络,叫响我市特色旅游口号,积极开展旅游合作与交流。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是要通过大媒体、大新闻,进行大宣传、大推广,吸引更多的客商来我市投资兴业,吸引更多的游客来我市休闲度假、旅游观光,促进全市旅游业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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